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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注銷不等于確認死亡 “亡者歸來”可撤銷宣告
插圖 王金輝H120
宣告死亡,是在公民失蹤四年以上,或因意外事件失蹤兩年以上,經(jīng)過法定程序,由法院宣告其死亡的程序。它是為了解決由于當事人的失蹤而導致的法律關(guān)系的停滯問題。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wǎng)公開的裁判文書中,患有精神疾病或年齡在60歲以上的老人,占到了失蹤者比例的一半以上,而在失蹤者失蹤10年后才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的比例達66.7%。在法律意義上,“死亡”這一狀態(tài)并非不能被撤銷。而要想撤銷宣告死亡的狀態(tài),申請人需要向法院證明“我是我”。
1 為什么
被宣告死亡者多因涉繼承問題
1992年,家里的獨生女小錢剛剛大學畢業(yè),準備到一家公司從事翻譯工作。在公司實習期間,小錢隨公司乘坐游輪在長江沿線旅游。沒想到,就在游輪停泊
www.lotusphilosophies.com 在萬州碼頭的短短兩個小時時間里,小錢失蹤了。同行的同事回憶,他們并沒有看到小錢下過船,但不知為何,大家找遍了船上也不見她的蹤影。報警后,警方勘查認定,現(xiàn)場沒有任何搏斗痕跡,但小錢從此便從親人、朋友的世界里消失無蹤。
得知消息后,小錢的媽媽陳女士趕到女兒失蹤的碼頭,卻沒能找到女兒的任何蹤跡。
12年后,小錢的父親去世,由于涉及遺產(chǎn)繼承問題,陳女士來到法院,向法院申請宣告女兒死亡。
豐臺法院李冬冬法官表示,宣告死亡與被宣告人的財產(chǎn)處分問題緊密相關(guān),像陳女士這樣在女兒失蹤十余年后,因為家中出現(xiàn)遺產(chǎn)分割問題才來到法院的家庭不在少數(shù)。
根據(jù)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wǎng)公開的裁判文書,經(jīng)統(tǒng)計,記者發(fā)現(xiàn),從2013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宣告死亡99起,其中走失年限在10年以下的為33起,10至20年的為45起,而20年以上的有21起,而走失時間最長的一位已經(jīng)失蹤了48年。其中,被宣告人失蹤10年以上的案件占到了全部案件的66.7%。
“可能在傳統(tǒng)觀念里,大家還是不愿意去觸碰死亡這個概念!崩疃硎荆m然宣告死亡只是一個法律概念,它只是為了清除因當事人失蹤而停滯的法律關(guān)系,與事實死亡并不相同,但大家還是不愿去觸碰它。
因此便出現(xiàn)了大量當事人失蹤十幾年甚至二十年,家人還未向法院提出申請的情況,直到家中出現(xiàn)繼承問題,需要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才來到了法院。
2 怎么申請
戶口注銷不等于確認死亡
有些走失者在失蹤后,戶口已經(jīng)被公安機關(guān)注銷。但在遇到繼承問題時,其家人仍然要到法院辦理宣告死亡的手續(xù)。
1988年,16歲的小龔從家中走失。父親龔先生多方尋找,都沒有找到兒子的下落,于是幾年后,龔先生為兒子注銷了戶口。
近些年,由于家中出現(xiàn)繼承問題,而小龔依然處于失蹤狀態(tài),導致財產(chǎn)的分割問題出現(xiàn)麻煩。于是在兒子失蹤25年后,龔先生向法院提出了宣告小龔死亡的申請。
既然小龔戶口已經(jīng)注銷,為何還需要進行宣告死亡的程序?昌平法院小湯山法庭盧志成法官表示,注銷戶口與被注銷戶口者的死亡并不能畫等號。注銷戶口作為公安機關(guān)進行戶籍管理的方法,其成立情形并非只有死亡一種。
例如,如果戶籍地上查無此人,其戶口就可能被注銷,但當事人仍然可以以自然人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他的民事權(quán)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依然存在。而如果想要證明當事人的死亡狀態(tài),就需要當事人的近親屬等有權(quán)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3 誰來申請
提出者有嚴格順序 第一順位為配偶
1986年,游女士的父親作為昌平區(qū)奤夿屯村的電工,經(jīng)常配合村委會檢查村民的用電情況。由于電線負荷能力有限,村里不允許大家隨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檢查中,村民王文的電爐子被沒收,沒想到第二天,王文竟因為一個電爐子,持刀闖入了游女士的家中。
當時,游女士的父親恰好外出,年僅11歲的游女士和母親、弟弟均在家中被王文砍成重傷,三人的傷口都在太陽穴附近。
砍傷幾人后,王文便連夜逃離,警察趕到現(xiàn)場時,王文已經(jīng)不知所蹤。
“都30年了,就算他現(xiàn)在站在我面前,可能我都認不出來了!庇闻繜o奈道,當時二十歲出頭的王文,現(xiàn)在也已經(jīng)五十多歲。由于找不到被告人,她們無法針對這起傷害案件提出索賠。
無奈,游女士向昌平法院提出對王文宣告死亡的申請。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宣告死亡的提出者有嚴格的順序限制,第一順位為配偶,第二順位為父母、子女,第三順位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而游女士作為利害關(guān)系人,只能排在第四順位。并且,如果在先順位的人未提出申請,在后順序人是無權(quán)申請的。
但王文的家人卻不愿過問王文的事情,對游女士一家也態(tài)度冷淡,這讓游女士覺得難以接受。由于不具有申請資格,游女士只得撤回申請。
“也是有點病急亂投醫(yī)吧,但確實是沒辦法了。”游女士說。由于頭部受傷,家里三人的身體狀況都不好,游女士和弟弟都出現(xiàn)了不同程度的癲癇癥狀,離不開藥物。而對于找到王文,她已經(jīng)不抱太大希望。
4 怎么撤銷
因矛盾離家多年 被妻子宣告死亡
1996年11月18日,隨著丈夫周先生的不告而別,王女士失去了丈夫,兒子小周也失去了父親。王女士獨自撫養(yǎng)著兒子,在家中等了丈夫6年,但自從丈夫離開家后,她再也沒有得到過丈夫的一絲音訊。
終于,王女士因心灰意冷,在2002年向法院提出了宣告丈夫周先生死亡的申請。2003年,在完成為期一年的公告后,昌平法院依法對周先生宣告死亡。
宣告丈夫死亡后,王女士與周先生的婚姻關(guān)系也隨之解除。她帶著兒子回到了老家,開始了新的生活。
沒想到,2014年,一名自稱是周先生本人的男子來到昌平法院,要求撤銷十余年前的這份宣告死亡判決。
從1996年離家,到2014年回到北京,18年間,周先生甚至都沒有和父母通過一次電話。這些年他一直在外打工,沒有固定的常住地點,東北、江蘇、南寧他都曾生活過。這次他之所以來到法院,是因為戶口已被公安機關(guān)注銷,他的身份信息已經(jīng)失效,因此不得不請求法院撤銷先前的宣告死亡判決。
“就是想在外邊闖蕩一下。”談起這十幾年的經(jīng)歷,周先生表示,他的出走是因為與妻子發(fā)生矛盾,離開時并沒有想太多。后來由于不知道家中的電話號碼,聯(lián)系不便,也就漸漸打消了聯(lián)系家人的念頭。
周先生不知道的是,他的父親在他離家的第二年就因病去世。當他終于回到家中時,母親也已年近八旬。
撤銷“宣告死亡”需要證明“我是我”
雖然周先生依然在世,但來到法院申請撤銷宣告死亡時,他還是碰到了一個大難題,“我要證明我是我”。
碰到這類案件,法官通常會先聯(lián)系曾經(jīng)宣告死亡的申請人,請其配合辨認重新出現(xiàn)的當事人是不是其曾經(jīng)的親屬。但當法官將電話打到王女士家中時,接電話的是周先生的兒子小周,他明確表示,他和母親不會前來法院,請法官不要再來打擾他們的生活。
在妻子不愿出面的情況下,周先生只能選擇進行DNA親子鑒定,以證明自己的身份。由于周先生母親仍在世,經(jīng)法院安排,周先生與母親來到司法鑒定機構(gòu)進行了鑒定。
鑒定機構(gòu)認為,周先生與其母親確實是生物學上的母子關(guān)系。據(jù)此,昌平法院撤銷了此前宣告周先生死亡的判決,周先生的身份得以恢復。
根據(jù)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quán)請求返還財產(chǎn)。依照《繼承法》取得其財產(chǎn)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應給予適當補償。
周先生申請撤銷宣告死亡,對王女士的婚姻關(guān)系也會產(chǎn)生影響。如果周先生、王女士在此期間都沒有再婚,他們之間的婚姻關(guān)系便自動恢復。
然而,王女士已不愿再見到棄她而去的周先生,小周也不愿承認周先生是自己的父親。
“別找我們,我父親已經(jīng)死了!毙≈軐Ψü僬f。
本報記者 劉蘇雅 J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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