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的經(jīng)濟衰退的環(huán)境下,很多企業(yè)開展各種的“讓利促銷”活動,這種促銷不能光看怎樣好銷,促銷還應注意稅務策劃節(jié)稅,綜合起來多贏利,少交稅,
企業(yè)“讓利促銷”別掉進偷稅陷阱
。”近日,培華企業(yè)管理培訓集團特邀請中國首位“財稅與法律完美結合的”資深財稅實務專家陳建昌先生來到浙江杭州為廣大浙企財會人員講授《增值稅、營業(yè)稅重點調整變化解析與相關法規(guī)配套銜接應用》研修班。陳老師說,“企業(yè)‘讓利促銷’,促銷應注意稅務策劃節(jié)稅。”隨著市場的激烈競爭,越來越多的商家搞起了各式各樣的“讓利促銷”活動,如:打折銷售、折扣銷售、回扣銷售、買一送一、捆綁銷售、購物券銷售、俱樂部銷售、積分銷售、滿定額獎勵、“血本”濺賣、“跳樓”拋售、售后回購和售后回租等等,其“讓利促銷”的格局,著實令人欣慰。
但陳老師指出,縱觀稅務稽查的處罰案例,因納稅人不能準確地把握好各種“讓利促銷”方式的稅收政策,而誤申報、錯申報的情況頻繁出現(xiàn),其中被稅務稽查處罰的也為數(shù)眾多,真的讓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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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讓利促銷”別掉進偷稅陷阱》(http://www.lotusphilosophies.com)。陳老師舉了一個案例:某商場商品銷售利潤率為40%,銷售100元商品,其成本為60元,商場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貨均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為促銷欲采用三種方式:一是商品7折銷售;二是購物滿100元者贈送價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均為含稅價);三是購物滿100元者返還30元現(xiàn)金。
假定消費者同樣是購買一件價值100元的商品,對于商家來說以上三種方式的應納稅情況及利潤情況如下(暫不考慮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1)7折銷售,價值100元的商品售價70元,稅后凈利潤=5.73(元)。(2)購物滿100元,贈送價值30元的商品,稅后凈利潤=0.02(元)。(3)購物滿100元返還現(xiàn)金30,稅后利潤=-14.59(元)。
顧客購買價值100元的商品,商家同樣是讓利30元,但對于商家來說稅負和利潤卻大不相同:方案一最優(yōu),商家讓利后可賺;方案二次之,商家基本上能保本;方案三最差,商家有虧損。。
案例中的盈虧肯定是稅負差異造成的,但其稅負差異因素究竟是什么?折扣沖減、視同銷售和個人偶然所得代扣稅就是其最主要的影響因素!
陳老師表示,輔之以“廣告禮品”的促銷方式是很好的節(jié)稅方式,它巧妙運用類似于“加量不加價”和“捆綁式買一送一”的促銷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