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體戶口 戶籍證明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集體戶口證明
集體戶口證明集體戶口證明
集體戶口、身份證辦理流程
1、學生戶口遷入:由本人自愿決定戶口是否遷入學校,委培研究生、定向研究生(部分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生除外)戶口不能遷入學校。學生戶口按當年的招生計劃當年報入,隔年不予受理。凡自愿將戶口遷入學校的,入學報到時按照錄取通知書上戶口遷移的要求辦理落戶手續(xù)。
2、學生戶口遷出:學生在讀期間中途不得辦理戶口遷出(退學、轉學除外)。
① 戶口在漢口路22號(鼓樓派出所)的同學按以下流程辦理:
持《就業(yè)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到派遣單位報到落戶口。
持①就業(yè)指導中心開具的《就業(yè)報到證》②本人身份證到保衛(wèi)處開具戶口遷移證,然后前往鼓樓派出所蓋章。
畢業(yè)遷出
憑《退學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回原籍落戶口。
持①南京大學下發(fā)的退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身份證到保衛(wèi)處開具戶口遷移證,然后前往鼓樓派出所蓋章。
退學遷出
憑《轉學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到錄取學校落戶口。
持①轉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身份證到保衛(wèi)處開具戶口遷移證,然后前往鼓樓派出所蓋章。
轉學遷出
②戶口在仙林大道163號(攝山派出所)的同學按以下流程辦理:
憑《退學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回原籍落戶口。
退學遷出
持①南京大學下發(fā)的退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身份證到仙林保衛(wèi)處領取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然后前往攝山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憑《轉學證明》和《戶口遷移證》到錄取學校落戶口。
持①轉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身份證到仙林保衛(wèi)處領取常住人口登記表原件,然后前往攝山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轉學遷出
3、教工戶口遷入:申請落學校集體戶口的按以下流程辦理,有住房落家庭戶口的,由本人到派出所自行辦理。
本
人
持
相
關材料
前
往
鼓
樓
派
出
所
辦
理
落
戶
持①戶口遷移證原件②報到證復印件③身份證原件④工作證原件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到保衛(wèi)處填寫《人口采集單》,保衛(wèi)處出具入戶介紹信
持《戶口遷移證》、《就業(yè)報到證》到學校人力資源處報到并在戶口遷移證背面加蓋校人力資源處及江蘇省教育廳畢業(yè)生調配專用章
畢業(yè)分配到校
憑調動或進站文件①到南京市公安局開具《戶口準遷證》,②持《戶口準遷證》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
工作調動到校、博士后進站到校
持①戶口遷移證原件②戶口準遷證③身份證原件④工作證原件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到保衛(wèi)處填寫《人口采集單》,保衛(wèi)處出具入戶介紹信
原國內戶口未注銷
持①注銷戶口證明②戶口準遷證③身份證原件④工作證原件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到保衛(wèi)處填寫《人口采集單》,保衛(wèi)處出具入戶介紹信
留學歸國人員到校
憑相關文件到南京市公安局開具《戶口準遷證》,并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口注銷證明
原國內戶口己注銷
4、教工戶口遷出:因工作調動、辭職、開除等原因離開學校的教工,必須辦理戶口遷出。
因市內移居,將戶口從學校集體戶口遷至家庭居民戶
持本人身份證、房產證或住房證明、《常住人口登記表》前往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xù)
憑本人校園卡或工作證到保衛(wèi)處領榷常住人口登記表》
5、身份證辦理程序:
①戶口在漢口路22號(鼓樓派出所)的同學按以下流程辦理:
將《常住人口登記表》歸還至保衛(wèi)處,屆時憑領取單及舊身份證到鼓樓派出所領取身份證。
持表到鼓樓公安分局,定淮門大街1號辦理身份證手續(xù),電話84428090
持校園卡或學生證或工作證到鼓樓校區(qū)保衛(wèi)處(08級本科生到仙林校區(qū)保衛(wèi)處)辦理借用《常住人口登記表》手續(xù)
將《常住人口登記表》歸還至保衛(wèi)處,(1)身份證遺失者在指定時間憑領取單到攝山派出領取新身份證。(2)換證者須攜帶舊身份證與憑取單到攝山派出所換取新身份證。
②戶口在仙林大道163號(攝山派出所)的同學按以下流程辦理:
持表到仙林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手續(xù)
09、10級本科生可持校園卡或學生證到仙林校區(qū)保衛(wèi)處辦理借用《常住人口登記表》手續(xù)
為實現西寧市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底數清、情況明、信息實、服務到位、管理成效明顯的工作目標,從本月起至年底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實有人口服務管理專項行動,行動中,將切實理順門牌號和空掛戶口,做到地名、號牌、戶籍地址相一致。
據了解,此次行動中,各區(qū)(縣)公安、民政部門將密切配合,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通過走訪入戶對照,徹底理順地名門牌號,并修改人口信息系統中的門牌號,做到地名、號牌、戶籍地址、警綜平臺等信息地址相一致。對已發(fā)放的《地名使用證》門牌號錯誤、填寫內容不全的及時進行補正;公民房產、土地等證件注冊地址與地名號牌不一致的,房產、土地等部門憑《地名使用證》予以變更;對已拆遷的房屋上的空掛戶口,一律遷入派出所集體戶統一管理,并將相關數據及時反饋給社區(qū),集體戶中的公民因就學、就業(yè)、社保、醫(yī)保等需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按照臨時租住的區(qū)域由社區(qū)出具相關證明;對人戶分離的戶口,已有合法固定住房的要求遷入現住地
【集體戶口證明】相關文章:
集體戶口 戶籍證明06-19
集體戶口與普通戶口的區(qū)別11-14
集體宿舍證明06-18
戶口遷移收入證明03-24
戶口遷入證明范文02-21
結婚戶口接收證明02-04
單位戶口接收證明范文01-02
遷出戶口證明書02-18
農業(yè)戶口證明03-17
戶口遷移證明范文通用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