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關(guān)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精神,日前,教育部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各級教育部門要根據(jù)戶籍制度改革總體要求,分類指導建制鎮(zhèn)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合理確定隨遷子女義務(wù)教育入學政策。
廣州是特大城市,根據(jù)教育部的要求,是“合理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努力提高隨遷子女教育質(zhì)量”。也就是說,隨遷子女的異地升學,在廣州是逐步實現(xiàn)的,具體要根據(jù)“城市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人口控制目標、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和教育承載力”四個指標來定。
如果我們把隨遷子女的異地升學分為小學入學、小升初、中考和高考四個階段的話,就廣州而言,每個階段的狀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不一樣的。
就“小學入學”而言,目前廣州的公辦小學還無法滿足所有隨遷子女的異地升學要求。教育部要求“在有需要的地方,可通過購買公共服務(wù),讓民辦學校承擔一部分隨遷子女教育任務(wù)。”廣州也可以探索“購買公共服務(wù)”的方式。
在“小升初”階段,按目前的政策是在學籍所在地升學(電腦派位或?qū)谥鄙?,但隨遷子女由于是非廣州戶口,部分升學方式是無法參與的,比如特長生、外國語學校推薦名額等。很多非廣州戶口的借讀生,是通過報考民校參加考試的方式來完成小升初的過渡。
在“中考”階段,廣州今年開始實施“異地中考”政策,并設(shè)了三年“過渡期”。今年的政策是非廣州戶籍的學生,只要擁有三年完整的學籍,就可以報考公辦普通高中,但招生比例受8%的限制。
而在“高考”階段,廣東“異地高考”政策2013年最終確定,符合參加高考升學考試準入條件的進城務(wù)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要求辦理報名手續(xù)在廣東參加高考的,與廣東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綜合來看,中考和高考階段的隨遷子女異地升學,已有政策進行明確和規(guī)范,但小學入學和“小升初”階段的異地升學,各地做法不一。隨著戶籍改革的深入,希望隨遷子女的異地升學之路能夠合理有序地進行,少些阻礙,多些關(guān)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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