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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生態(tài)價值
當前,人類社會的生態(tài)環(huán)境遭到嚴重破壞,人與自然的矛盾日益尖銳,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協(xié)調人與自然的關系,顯得越來越重要.老子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了"自然"這一重要哲學范疇,并深入討論了人與自然的關系,他以"道法自然"為哲學邏輯起點,體現(xiàn)了中國古代生態(tài)哲學思想的早期萌芽,對構建當代和諧社會具有借鑒意義.
作 者: 都鵑 武丕才 作者單位: 都鵑(沈陽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遼寧,沈陽,110034)武丕才(沈陽師范大學,機關,遼寧,沈陽,110034)
刊 名: 沈陽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007 31(6) 分類號: B223.1 關鍵詞: 老子 道法自然 和諧社會【論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生態(tài)價值】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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