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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院一次解決32名正副科級的調查與思考
**縣位于河南省最東部,地處河南、安徽,鹿邑、沈丘、太和、亳州兩省三縣一市交界處,是個具有134萬人口的農業(yè)大縣,財政窮縣,省級貧困縣。最近,我們對 法院在2005年1月該縣委、縣政府在當地政治、經濟、文化相對落后,執(zhí)法環(huán)境比較滯后的情形下能一次性為法院解決 32 名正副科級情況進行了詳細調查,對該院成功的基礎條件進行了認真歸納,并對其成功經驗作了幾點思考。 一、 法院及 32 名正副科級的基本情況 法院現有在職干警152名,具有審判職稱的共有104名(包括退居第二線)。本科文化程度占85%,大專文化程度占25%。該院下設16個科室(其中,執(zhí)行局下設2庭1科,政治處下設2個科室),總編制為13個,轄9個基層人民法庭。在所解決的 32 名正副科級中(18個正科,25個副科),其中中層正職或負責人(含基層人民法庭主持工作的副庭長)26名全部得以解決,中層副職為17名。平均年齡為37歲,最大年齡為46名歲,最小年齡只有27歲。大專文化程度有5名,其余全部是本科或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所解決的 32 名正副科級,是按照現有具備審判職稱的法官1:1.9的比劃(已取得正副科級未在此次解決的除外)。比例之大,人員之多,在全國基層法院系統為數不多。 二、 32 名正副科級來源的基礎條件 縣縣委、縣政府、縣組織部組成聯合考察組對法院工作進行考察是建立在該院獲得“省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省優(yōu)秀基層人民法院”基礎之上的,與省、市政法委,省、市兩級法院考查的內容側重點雖有所不同,但大體基本是一致。省、市政法委主要考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省、市兩級法院主要考查的內容是法院的“院政管理,隊伍建設、審判質量、廉政建設,兩庭建設,五項工作(信息、調研、司法宣傳、案例編報、統計分析)”。而縣委所組成的考察組除此之外,還重點考查了法院為服務地方經濟所做出的主要政績等。經詳細調研、歸納、整理,主要有以下七個方面的內容。 1、隊伍建設新變化。2004年3月, 法院新一屆領導班子成立。在成立后不久,該院就把加強隊伍建設提上議事日程。他們對社會各界及法院內部干警進行了有關隊伍建設的情況進行了調查,針對調研歸納梳理出的135條意見與建議,逐類形成詳盡的考查報告。通過一系列的考查活動,激活了民主氣氛,凝聚了人心。黨組成員便自覺約法三章:不吃請、不受賄、不說情、不搞特殊。為排除“地緣”、“人緣”、“親緣”關系的干擾問題,班子成員進行了重新分工。為解決干警思想問題,開展了以宗旨教育為主題內容的為期10天的整風運動,提出了“違法違紀倒計時零記錄”目標。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法院干警廉潔辦案干條規(guī)定》等8項制度,實行責任捆綁制,邀請社會各界對法院的各項工作進行全面監(jiān)督。2004年5月,該院按照“德、能、勤、績、廉、民主、科學、公正、公開”13字方針,制定了《 法院人事改革暫行規(guī)定》,對人事、機構進行改革。先后有36名優(yōu)秀干警走上領導崗位,平均年齡由原來的49歲下降到37歲。按規(guī)定共設立13個編制機構。達到“無超職、無超編、無超員、無矛盾”四無標準。全年社會各職能部門受理控告法官違法違紀案首次出現了“零”記錄。 2、質量效率新提高。2004年4月,該院設立了立案服務大廳,從此結束了過去私自、交叉、重復立案的歷史。該院又推行立案服務公約,實行預約接待制,限期立案,當天送達一站式服務。建立了訴訟風險指導與風險提示制度,減少當事人不必要的訴累和損失。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了“司法為民25條”,方便群眾訴訟。設立了特殊立案窗口,優(yōu)先為殘疾人、老年人、孕婦立案。這些措施都隱形潛在地提高審判質量與效率。并有重點地抓了6件事:一是強化合議庭職能,在明確責任前提下,調解書由庭長簽發(fā),判決書由庭長報主管副院長簽發(fā),重大疑難和新類型案件由審委會討論決定;二是建立業(yè)務考核制度,邀請專家學者命題,每季度進行一次閉卷考試,半后一次業(yè)務知識競賽;三是建立案件評查制度,對歸檔卷宗如期評查,評程序、實體、援引法條是否合法和正確,對評出的優(yōu)秀卷宗予以重獎;四是建立法律文書登記制,凡需制作法律文書的案件,主審法官必須持卷宗、預收費憑證、結案卡、庭長和主管副院長簽批手續(xù),方可加蓋公章;五是建立“四證制”,將舉證、辯證、質證、認證貫穿案件始終,并在判決書說理部分充分體現出來;六是建立法官自動回避制度,實行立案審查、院長督辦、監(jiān)察追究的運作機制,堵塞一切關系案源頭。該院所結2394起案件(不含執(zhí)行),無一超羈押、無一發(fā)還重審,改判案件為4起,點總結案數的0.2%。 3、熱點問題新解決。2004年 法院所面臨的三大熱點問題是涉法信訪、司法救助、“空調白判”。是當地黨委、政府十分關心而又為之頭痛的問題。為解決此問題,該院采取關口前移,實行接待日制度,院長對來訪群眾開門辦公,公布辦公電話,與群眾面對面交談,成為把好信訪關口的第一人。推行定領導、定人員、定案件、包息訴“三定一包”責任制。聘請社會各界知名人士,參加聽證會,接受信訪人員質詢,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限期內予以書答復。全年26起(舊存15)涉法信訪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決。為確保蒙冤受屈有理無錢的老百姓真正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讓那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因經濟困難交不起訴訟費的群眾打得起官司,法院全面啟動司法救助工程。先后為286起案件的305名特困當事人辦理訴訟費減免手續(xù),累計金額達86.9萬元。實現“寧可徒步辦案,也要與民方便”的承諾。為根除“空調白判”現象,法院采取宣傳、領導、執(zhí)行程序、強制措施四個到位,實行領導督辦、執(zhí)行請批、案件監(jiān)督、定期執(zhí)結、執(zhí)行換員五項制度,全年受理各類執(zhí)行案件1655件(含舊存538件),執(zhí)結1405件,法定中止387件。案件執(zhí)結率同比增長57%。 4、法院面貌新改善。具初步調查, 法院在2004年度共接待8456起來信、來訪和咨詢,無一例因辦事不力、態(tài)度惡劣而引起社會各界的不滿,有困難找法院已在社會上形成共識。他們在內部管理上,以整頓會風為起點,對不遵守會議的典型嚴厲批評,按規(guī)定先處罰后進場,從姑息遷就。開會遲到、吸煙、中途退場、衣著不整現象基本杜絕。在司法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中,他們還興起了法文明、法文化,作為爭先創(chuàng)優(yōu)活動的重載體。形成了黨支部、政治處、法官、家屬共創(chuàng)、共建的良好局面。每逢節(jié)假日,都要組織文藝匯演,以詩歌、演講、美術、攝影、武術表演大賽,并組織與兄弟單位進行比賽活動。不但賽出法官形象,同時賽出法官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在增強干警精神食糧方面,他們人人動筆搞寫作,大興調查寫作之風,形成攜手共建法文化的濃厚氛圍。全年共發(fā)表省級以上稿件216篇,信息、調研、司法宣傳、案例編報、司法統計五項工作全部被省高院評為省先進工作單位。在改善法院面貌方面,他們多方籌集資金,先后投資100多萬元,重新裝飾了辦公大樓,美化了院落 ,購置了6輛辦案用車,兩套健身器材,開辦了老年活動室。 5、服務發(fā)展新保障。在審判實踐中, 法院為找準公正司法與服務發(fā)展的結合點,確立了“抓審判、促發(fā)展、建機制、保實效”的整體思路。在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的同時,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當地經濟發(fā)展提供寬松的外部發(fā)展環(huán)境,精心打造“平安 ”。在刑事審判中,他們始終保持嚴打的高壓態(tài)勢,嚴格執(zhí)行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法律政策,堅持罪行法定、罪行相當、寬嚴相濟等原則。84起刑事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內審結,152名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無一例改判和發(fā)還重審。在民商事審判中,該院充分發(fā)揮基層法庭前沿陣地作用,與各鄉(xiāng)鎮(zhèn)民調組織共建調解網絡,對有激化苗頭、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糾紛,實行案情摘報和通報制度,快速反映,果斷處理,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全年共調解1378起民商事糾紛案,無一例矛盾激化和調解反悔現象。實施抓普法、抓預訪、抓重點、抓聯絡、抓落實五抓戰(zhàn)略,構建了一套完整的治安防控體系。先后解決矛盾糾紛56個,幫助9名刑釋人員找到職來,4名解教人員重復學。并幫助當地6家廠礦企業(yè)順利實施兼并、重組,防止800萬元國有資產流失,1600萬元的債務未能懸空、逃廢。為7家公司企業(yè)收回欠款86萬元盤沉淀資金145萬元。 6、當地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新認可。 法院曾總結法官職級6年未能得到解決一人深刻教訓后,找準了問題的主要“癥結”在于未能為當地經濟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和優(yōu)質的法律服務。該院便以“要想有地位,必須有作為”為基本出發(fā)點,認真打造和實施“1234”工程,即設立一個為民服務立案大廳,實施制度管院、人才興院兩大戰(zhàn)略,搞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審判,解決涉法信訪、司法救助,空調白判、綜合治理四大熱點,解決了諸多當地黨委、政府在法律上所不能解決的重大疑難問題,使其真正嘗到依法治縣、依法治村的甜頭。得到其理解、信任與支持。在研究正副科級的前夕,該縣委曾派專門考查組對法院工作進行全面考查與調研,結果表明:全年當地黨委、政府及職能部門受理控告法官違法違紀案為零;人民群眾及社會各界對法院的滿意率達98%以上。年底,當該縣委獲悉縣法院獲取“省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省秀基層人民法院”兩項殊榮后,當即立斷,決定把法官的職級晉升問題提到議事日程?h委書記黃祥利聞訊深有感觸地說“ 法院在積極參與綜合治理方面的確干得扎實有效,在為 經濟努力實現跨越式發(fā)展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并于2005年1月24日下午,專門召開常委會并下發(fā)文件,一次為 法院解決 32 名正副科級。 7、縣委及組織部門新規(guī)定。據初步調查,在2004年6月, 縣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曾多找縣委反映解決正副科問題。當地黨委政府考慮到多方面的因素,未予答應。7月份,公檢法三家再次找當地黨委政府結合此事,回答的是“等等再說【對法院一次解決32名正副科級的調查與思考】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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