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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人身損害賠償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十一)
----《工傷保險條例》與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對賠償項目的規(guī)定比較[ 前面的話 ]
關于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與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各自存在的問題以及兩者之間的沖突,是在處理人身損害賠償?shù)闹匾獙嵺`問題。筆者在《試析〈工傷保險條例〉與〈法釋[2003]20號〉之間的實際適用沖突》、《試析〈工傷保險條例〉與〈法釋[2003]20號〉之間的實際適用沖突(二)》等文作了基本分析,但隨著這行政法規(guī)與司法解釋的公布與施行的實踐所遇到與出現(xiàn)新問題仍然很多,本文對這些問題作一討論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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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保險條例》賠償項目
1、工傷或患職業(yè)病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條文所在:《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賠償項目 條文規(guī)定 問題
1、住院伙食補助費 第29條第3款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fā)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與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shù)貒覚C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70%較低些。這里不排除部分企業(yè)單位的出差補助高于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情形。
2、康復性治療費 第29條第5款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整體上,康復性治療費與司法解釋的“康復費”相當,但未涉及康復護理費。
3、殘疾器具費 第30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該項與司法解釋規(guī)定基本一致,但沒有規(guī)定器具更換與維修費用以及其支付。
4、治療期間工資 第31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1、該項目司法解釋沒有直接的、具體的對應項目,大體上包括在誤工費中。而《工傷保險條例》中沒有“誤工費”項目。
2、治療期間的工資期限為別為12個月、24個月,以及繼續(xù)治療的擴展期
5、護理費 第31條第3款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32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1、工傷治療期間的護理費社保機構不承擔支付,由傷者單位支付。
2、治療結束并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護理費由社保機構支付。
3、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護理費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較為靈活,且分為三個級別相對具體,但標準較低,不足以應對護理費損失,相應的30%-50%的部分要自己承擔。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月傷殘津貼
8、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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