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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在主義語用觀簡論的論文
[論文關鍵詞]喬姆斯基 內在主義 語用 語用學
[論文摘要]本文介紹喬姆斯基語言哲學理論關注的三個古典問題,并概括了他的“語言”觀、“語法”觀和“語用”觀。喬氏的“語用”觀可以看作一種關于語言使用的內在主義理論,它和喬氏的內在主義的“語言”觀和“語法”觀一脈相承。語用內在論和普通語用學的語用外在論在“語言”的內涵、“語境”的所指以及“意義”的描述等方面都有不同。
本文為浙江省教育廳立項項目“漢語‘被’字句的雙子句性質和原則與參與模型”(項目編號:20060124)和浙江財經學院重大課題“共性與個性:來自英漢被動式形式化對比研究的證據”(項目編號:2006yjz20)的研究成果之一。
本文試圖對喬姆斯基的“語用”概念作一準確定性,并分析喬氏的“語用”觀和我們所說的“語用學”中的“語用”在概念上的差別或相關性。
一、“語用”的一般意義
“語用”自然是指“語言的使用”,對語言使用情況的研究就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語用學”,語用學構成現代語言學的一大分支。萊文森為通常意義上的“語用學”列舉了十個左右的不同的定義,從中可以看出“意義”和“語境”是語用研究的兩個最核心的概念,語用學研究語言如何在語境中獲得意義。
這里的“語言”可以理解為索緒爾所說的“言語”或者是喬姆斯基所說的“語言行為”,是抽象的“社會語言規(guī)則”或“語言能力”具體應用的結果,是可以感知的語言產品,是作為一種集體或個體存在的語言抽象物的具體表現。這種外在或內在的語言抽象規(guī)則的具體應用被索緒爾和喬姆斯基認為是變化無常、難以預測的,應當從語言研究中排除出去,而這恰好就給我們通常意義上的語用學留下了用武之地。通常意義上的語用學所研究的“語言”,我們也可以理解為是奧斯汀所說的“言內行為”的行為過程本身或由其導致的直接結果,即“話語”。話語就是某一個或某一些發(fā)生于一定語境中的、聲音和意義相結合的表達式;這里的“意義”我們又應該限定為我們通常所說的“句子意義”、“字面意義”或格賴斯所說的“自然意義”。攜帶自然意義的語言表達式出現于一定的語境中,動態(tài)傳遞超乎表達式之上的“話語意義”、“會話含意”或格賴斯所謂的“非自然意義”,話語者借助于話語使自己的交際意圖得以傳遞和識別,這就是一般意義上的“語用”的本質。
二、內在主義的“語言”觀和語言理論
“語用”、“語用研究”的說法在喬姆斯基的語言哲學論述中也時有出現。但是,由于喬氏對“語言”所持的自然主義或內在主義觀點,“語言的使用”也被賦予了一種特別的內涵。要了解喬氏的“語用”觀,我們必須對他的內在主義的“語言”觀作一刻畫。
對喬姆斯基而言,“語言”首先是“i-語言”,即個體的、內在的、內涵性語言。語言是個體的,因為語言知識、語言能力是每一個人的語言知識和語言能力。語言是內在的,因為語言知識或語言能力是每一個人心智狀態(tài)的構成部分;喬姆斯基依據普利斯特雷將“心智”看作人的大腦這一有機結構整體才具有的屬性,這些屬性人們目前還知之甚少。語言是內涵性的,因為一個人一生的語言行為不是、也不可能是通過掌握、記憶某種語言中的數量無限的句子來完成的;根據喬姆斯基,語言好比是一個數學中的函數式,一個人的語言可以“生成”一個開放的、他所說的那種特定語言中的句子的集合。這個具有生成屬性的或曰能產的語言“函數”就是喬姆斯基所指的語言知識或語言能力。
用數學中“函數”的概念只能從形式上或功能上說明什么是“語言知識”!罢Z言知識”的本質是什么,這構成語言哲學中的“洪堡特問題”。按喬姆斯基的設想,一個人的語言知識就是丹麥語言學家葉斯柏森所提到的人腦中的“結構觀念”,這種觀念性的結構具有“離散無限性”,語言結構的離散無限性和人類思維及想象的廣袤無邊相吻合。語言結構的離散無限性表現為抽象的自然數序列形式。沒有哪個孩子需要被告知只有三個詞的句子或四個詞的句子,而沒有三個半詞的句子;而且即使是對孩子來說,也總有可能去構建一個更為復雜的、具有明確意義和形式的句子;這樣的知識,用休謨的話來說,只能是由“自然的慧手”賦予人類,是人類的一種生物屬性;這種經過漫長的物種進化、可能因基因變異而“突然顯現”的生物屬性可以說是人類演化史上剛剛才取得的一個成果(最近喬姆斯基[7]指出,這種并非通過漸進的自然選擇方式獲得的進化成果發(fā)生在大約五萬年前)。
具體說來,語言知識就是人腦中的語言器官所呈現或達到的、作為心智的一部分的狀態(tài)。人的語言器官和人的視覺系統、免疫系統、循環(huán)系統等其他機體結構都具有相同的生物學意義,它們各有特征又相互聯系,是構成一個統一整體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一定狀態(tài)下的語言器官就是喬姆斯基所說的“語言官能”。語言官能是“生長”的:一個人的語言器官在其出生時有一個遺傳而得的“初始狀態(tài)”,初始狀態(tài)如果不是遇到什么“極度惡劣的環(huán)境”(如語言器官意外受傷或“關鍵期”內與語言社會隔絕等),便會在一定的語言經驗的刺激和影響下,按照一個內在既定的“設計程序”不斷改變,并最終達到一個成熟穩(wěn)定的狀態(tài)。語言的生長當然需要外部語言經驗的刺激,但是這種被稱作“基本語言輸入”(pld)的語言經驗在數量上相當匱乏,在質量上也遠遠不是完美無缺;這種語料刺激的貧乏有限和語言知識的豐富復雜之間的矛盾,即“語言習得的邏輯問題”又稱“柏拉圖問題”,是無法從生長說以外的角度來作出更加合理的解釋的。更何況,用喬姆斯基的話來說,語言的習得只是“發(fā)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情,并非孩子有意而為的事情。不同的語言習得者他們的語言官能狀態(tài)從初始到成熟變化的時間段大致相同,其中所出現的差別和變異也表現出一定的合乎原則的可控制性。
人類語言官能的初始狀態(tài)表現為一種共同的基因表達式。這種基因表達式所表現出的屬性喬姆斯基認為,它和作用于初始狀態(tài)的語言經驗過程一樣,都可以在生成語言學中得到研究。20世紀80年代,喬姆斯基通過對前期轉換生成語法體系的改進,提出了“原則與參數”理論。該理論從前期理論為描寫不同語法結構而設立的數量龐大且應用復雜的規(guī)則系統中成功地抽象出了為數相當有限的原則,這些原則在經過眾多類型各異的語言檢驗后被視作人類所有語言的共性(“普遍語法”),普遍語法構成了人類語言官能的初始狀態(tài)。喬姆斯基同時還認為,初始狀態(tài)所表現出的原則屬性相當于一個基因網絡,這個網絡同時和一個“參數裝置”聯結在一起。參數裝置中包括一些取值非此即彼的選項,對不同參數項的不同的取值便解釋了不同語言各自的個性或語際之別;如是vo還是ov語序、主語是否脫落等均可以按相關參數的正負取值來加以解釋。參數值的選擇和確定可以通過十分簡單和有限的語言輸入便能實現。
原則與參數理論既回答了“什么是語言知識”、“語言知識如何習得”的經典問題,也解決了語言理論即語法所一直面臨的“描寫充分性”與“解釋充分性”之間的張力問題。語法追求描寫充分性勢必會不斷增加自身規(guī)則系統的復雜程度和種類,而其追求解釋充分性則需要將語言中各式各樣的結構之間的差異僅看作是表面層次上的差異,并在更深層面上找到人類總體上不變的語言結構模式;描寫充分性要求語法具有充分的包容性,而解釋充分性要求語法具有充分的限制性,這便構成了一對矛盾。普遍語法符合了解釋充分性要求,它表明各種各樣的具體的語言實際上都是相同的、表現為一定原則的語言官能初始狀態(tài)在語言經驗所設界限內的不同形式的實現,而在普遍語法基礎上構建的、關于某一具體語言的“個別語法”便可以同時滿足解釋充分性和描寫充分性條件。個別語法是關于個體語言官能從初始狀態(tài)發(fā)展而來的穩(wěn)定狀態(tài)的語言理論,是對某個語言使用者生長了的語言知識的寫照。
隨著原則與參數理論的建立和發(fā)展,喬姆斯基根據伽利略“自然是完美”的思想認為,假如把語言機制看作是某個超級設計師設計出來的裝置,那么這個裝置必然完全符合某些設計要求,并因此表現得相當完美。具體說來,喬姆斯基在“最簡方案”的框架之下,根據語言表達式是聲音和意義的結合體這一最為明白的事實,把內嵌于心智/大腦廣泛的結構背景之中的語言官能看作和兩個外在的、與之銜接的語言行為系統發(fā)生相互作用,這兩個語言行為系統即感覺運動系統、概念意向系統,它們分別接受語言計算系統的輸出結果語音式(pf)和邏輯式(lf)。語音式和邏輯式是語言官能為其兩個外在鄰接系統提供的工作“指令”,它們必須能夠被這兩個行為系統所“識讀”才能被接受并得到處理;換言之,語音式中不能出現和語音無關的特征,邏輯式中不能包含和語義無關的特征,否則,語言計算的結果就會無效!翱勺R讀性條件”也是語言外在行為系統對語言官能施加的“接口條件”,這樣的條件就是上面所說的、語言官能所應滿足的設計規(guī)范。
完美的語言設計還應該體現經濟簡約的思想;作為一個計算系統,它還要遵循經濟原則和計算有效性原則。據此,喬姆斯基又對之前的原則與參數理論模式作了更進一步的簡化,去除了完全是為了理論表述的方便才設立的一些理論構件,只保留那些概念上不能或缺的理論要素,如pf和lf界面及運算不可缺少的基礎即詞庫等。同時,“最簡方案”簡化了特征運算的內容和過程,計算過程中并不增加可能會導致已經生成的結構體內部結構發(fā)生變異的新特征;計算是循環(huán)式、分層階進行的;所有的句法操作都以滿足接口條件為依據。這樣,即使作為計算結果的表達式中有看起來并不符合語言設計規(guī)范的“不完美表現”也可以得到合乎原則的解釋。
三、最簡方案中的內在“語用”觀
在了解了喬姆斯基內在主義的“語言”觀及其“最簡方案”的基本理念之后,我們下面便可以對生成語言學中“語用”的概念作一限定。語言知識是如何被使用的,其實也正是喬姆斯基想要回答的第三個古典問題:笛卡爾問題。
很顯然,笛卡爾和喬姆斯基所說的“語言使用”在概念上和一般常識意義上的“語用”有很大的不同。這里,喬氏“語言的使用”嚴格說來就是一個人“個體的內在語言知識的應用”或者他的“呈現為一定狀態(tài)的語言器官即語言官能的使用”。按照最簡方案的說法,“語言的使用”指一個人的語言機制以某種方式進行合乎原則的計算。計算的輸入端是從詞庫中選取的相關詞項,它們構成一個“詞匯矩陣”,矩陣中的每個詞項都是一個“語音-語義-不可解釋”的特征集。詞項進入演算系統后,演算系統按照上面所說的循環(huán)的層階式生成方式,對每個詞項的特征進行處理并向兩個外在的語言行為系統分流。滿足“可識讀條件”的語音特征和語義特征都能直接越過pf和lf界面、分別進入感覺運動系統和概念意向系統而獲得相應的聲音和意義解釋,聲音和意義是我們所能感知的語言表達式的兩個直接的屬性;而“不可解釋的”名詞詞項的格特征以及隸屬于動詞詞項的性、數及人稱特征等因為不符合“可識讀性條件”而必須在計算過程中通過適當句法操作如“協約”、“合并”、“移動”等而得到刪除。
喬姆斯基所說的“語言的使用”不僅發(fā)生在一個人表達自己思想之時,也發(fā)生在一個人分析、理解他人向他所說的“話語”之時[6]。也就是說,一個人在接受了他人所說的“話語”之后,該話語中所包含的各個詞項也要首先被看作一系列的特征集,這些特征集也要進入語言機制按上述方式經過計算后生成pf和lf兩個表達式,這樣的語言輸出再經過接口條件檢驗之后,進入外在的語言行為系統得到相關解釋。需要說明的是,pf在感覺運動系統中得到識讀和解釋,但感覺運動系統對pf作出解釋后并不一定就“產生聲音”。
喬氏的“語用”當然屬于一般意義上的交際過程的一部分,只是我們必須把這種“語用”看作一種個體的整體認知系統內部的發(fā)生物,即使是在對外在于語言使用者的、他人的話語作出分析時也不例外。而且“語用”既包括意義的輸入和輸出過程,也包括聲音的輸入和輸出過程。喬姆斯基有關聲音特征和意義特征在語言認知系統中究竟是如何得到加工、并產生我們所感知到的交際效果這一問題論述很少,原因是他認為依目前的認識水平,我們對語言官能及其外接認知系統乃至于人的整個的心智/大腦結構所知還非常有限;我們所能為的僅是發(fā)現和提出相關問題,并對之形成猜測性的理論假設,有很多問題甚至還沒有被揭示出來;語言的使用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還是個有待探尋的“奧秘”,這個奧秘或許根本就超出了我們的解決能力。
四、“語用”內在論和“語用”外在論的幾點比較
由上文對“語用”概念的簡單介紹。可以發(fā)現一般意義的“語用”所涉的“語言”概念和喬氏“語用說”中所涉的“語言”概念明顯不同。前者所指的是“話語”即喬氏所說的“外在化語言”,而后者是一種內在化語言,有其特定的內涵,兩者相差甚遠;诖它c,我們將普通語用學中的語用觀看作“語用外在論”,而將喬氏具有特定內涵的語用觀看作一種“語用內在論”。
普通語用學中的“語用”還涉及“語境”和“意義”的概念,“語境”對話語意義的確定被認為是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話語意義一般被看作是超越語句的“非自然意義”。普通語用學中的“語境”概念無所不包;小至一個詞所出現其中的小句,大至和話語及話語者相關的各種因素乃至于宏觀的文化背景,和話語者相關的各種因素又可以分為內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等;可以說該有的全都有。但反觀喬姆斯基在其論述“語言是如何使用的”這一問題時對意義表達及理解的剖析,我們知道他所持的是一種“意義內在”觀,寧春巖[9](p243)對此已有很好的概括,其中包括:(1)意念、意義是一種個體的心理/認知事件或一種個體的心理/認知感覺,具有人類種屬屬性;(2)意念、意義獨立于外界的感知刺激,意念、意義先于詞語,即在沒有詞語形式表達之前就已經存在于人腦之中;(3)意念、意義無法從別人身上用歸納、類推或演繹的方式學得;(4)由于人類全部個體都具有人的生物遺傳屬性,一個個體關于意義的心理感受同另一個個體關于意義的心理感受大體相同又相通,人與人之間便能成功地進行思想交流。
意義內在論似乎是排除了“語境”在意義理解中的作用。但其實,喬氏在討論單個的詞語如何在語言使用中得到意義釋解時,雖然并未明確提及“語境”因素,卻很明顯還是暗地里借用了“語境”的概念,至少是某個詞項所出現其中的詞組或句子語境。比如,“門”這個詞項有一定數量的語義特征,這些語義特征在進入句法計算后必然和其他的詞項“合并”形成一定的句法體如[vp敲門]、[vp做門]、[vp修門]、[vp進門]、[vp穿過門]等,這些句法體或包含它們的更大的句法體最后輸出的語言表達式中,同樣的詞項“門”都獲得了完全不同的意義釋解。雖然按照喬姆斯基的意義內在論觀點,可以認為“門”這個詞項如此眾多的區(qū)別性意義是不可能通過一一傳授而獲得的,“門”作為一個詞項而輸入語言計算系統的那些語義特征只是為“語言使用”者提供一種理解世界的可能“視角”,但這種“視角”的形成我們不能不承認是和整體表達式相關的,而整體表達式就是“語境”。不過,我們需要記住,喬氏隱含的“語境”其外延遠遠比不上普通語用學中所提到的“語境”。另外,喬姆斯基對意義的論述中,也絕沒有涉及普通語用學所說的“話語意義”、“非自然意義”、“會話含義”、“言外之的”等,雖然他所描述的意義在很遠的距離上和這些語用學中所研究的意義存在聯系。
五、結論
本文在對喬姆斯基生成語言學理論所一直關注的三個古典問題進行介紹的基礎上,概括了他的“語言”觀、“語法”觀和“語用”觀。我們認為,喬氏的“語用”觀可以看作一種關于語言使用的內在主義理論,它無疑和喬氏的內在主義的“語言”觀和“語法”觀一脈相承。語用內在論和普通語用學的語用外在論在“語言”的內涵、“語境”的所指以及“意義”的描述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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