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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達對海德格爾及傳統(tǒng)存在論的存在本原觀的解構(gòu)論文
摘要:西方哲學從開端以來一直將存在視為最終的本原或根據(jù)。德里達對這種傳統(tǒng)的存在本原觀進行了解構(gòu)。他認為,存在遠非最終的根據(jù)或本原:在存在之“前”,還有更古老的“延異”;而存在自身,也早已是“蹤跡”。
關(guān)鍵詞:存在蹤跡延異德里達海德格爾
海德格爾在“哲學的終結(jié)和思的任務”中曾說:“……從哲學開端以來,并且憑借這一開端,存在者之存在就把自身顯示為根據(jù)【arche(本原),aition(原因),Prinzip(原理)!俊鳛楦鶕(jù),存在把存在者帶入其當下在場。”[1](68-69)存在——根據(jù)、本原、原理。的確,這是西方哲學兩千多年來始終未變的存在規(guī)定。于是,追問萬物本原的哲學最終成了存在論,存在的意義也成了西方哲學最重要的問題之一。但是,存在真的是最后的根據(jù)和本原嗎?通過對包括海德格爾哲學在內(nèi)的整個西方傳統(tǒng)存在論的解構(gòu)(déconstruction),德里達發(fā)現(xiàn),存在遠非最終的根據(jù)和本原。在存在之“前”,還有更古老的“延異”(différance);而存在自身也早已是“蹤跡”(trace)。
一、蹤跡:對“在場-不在場”的絕對超出
但對傳統(tǒng)存在本原觀的反思從后期海德格爾就已經(jīng)開始了。海氏后期不僅繼續(xù)前期的存在之思,而且還給存在打叉;不僅重視在場,還重視非在場;不僅繼續(xù)思考“本己”(eigen),還追問使“本己”得以可能的“自緣構(gòu)”(Ereignis)。如果說,海氏前期的“思想的事情”無疑就是存在;那么海氏后期關(guān)于“自緣構(gòu)”、“打叉”以及打叉后留下的“蹤跡”(Spur)的思想還是存在之思嗎?它是對前期“存在之思”的深化、因而本質(zhì)上仍屬于存在的時代(Epochen),抑或從根本上已超出存在時代或至少擺出某種想超出的姿態(tài)?但又是以何種姿態(tài)?通過對不在場的思考嗎?但不在場根本上不仍是在場的一種方式?通過對蹤跡的追問?然而蹤跡在他那里究竟占有何種地位?是否已取代了存在而成為他后期思想的主題?這些暫且不談。此處關(guān)心的是,德里達將如何看待海氏思想中這種復雜的局面?
以他一貫的解構(gòu)策略,德里達說,海德格爾思想中存在著雙重指向:時而是從當前(présent)出發(fā),追溯關(guān)于作為在場狀態(tài)(Anwesenheit)之存在的更本源的思想;時而質(zhì)疑這種本源規(guī)定本身,把這種規(guī)定思為終結(jié)(clture):希臘-西方-哲學的終結(jié)。這后一種思想方向思及Wesen,它甚至還不是在場(Anwesen),它超出于在場(présence),它在古希臘之前或超越于它之外。[2](75)
在德里達看來,海氏思想中的這“兩種文本、兩種姿態(tài)、兩種視角、兩種傾聽方式,同時聚集又分離”。[2](75)但這雙重姿態(tài)真的是“同時聚集又分離”嗎?若從海氏思想的整個道路來看,或許它們并不是同時存在、相互交織的雙重姿態(tài),而是一個從前者不斷向后者返回的姿態(tài):從非本源的“當前”向本源的“作為在場之存在”返回,再從在場向比“作為在場之存在”還要古老、甚至超出存在時代之外的東西后退。但這并非此處所要關(guān)心的。我們關(guān)心是,正是在德里達對海氏的這種劃界中,德里達自己的“思想的事情”顯露出來了:那就是他所說的比“作為在場之存在”還要古老或者還要晚到的“事情”。
然則這究竟是何種事情,竟至比在場還古老,甚至在存在時代終結(jié)之外?它是不在場嗎?不!德里達說,“那被給予我們以在終結(jié)之外進行思考者,又并不就是單純的不在場(absent)”:“不在場或者不給我們以任何東西以供思考,或者還只是在場的否定方式”。[2](76)因此,德里達說,這是一種對于“全部可能的在場-不在場”的“絕對超出”。但雖然如此,它仍然“要以某種方式具有意義”,只是由于它已超出在場-不在場,所以它之具有意義就是以“形而上學本身不可能提出的方式具有意義”。[2](76)那么,這種絕對超出于在場-不在場的不同于存在的“東西”究竟“是”“什么”?德里達說,這就“是”以蹤跡之“名”被思考的“東西”:“為了超出形而上學,就必須有某種蹤跡被銘刻在形而上學的文本之中,所有的這種蹤跡都繼續(xù)作為符號,只是不再指向另外一種在場,也不是指向在場的另外一種形式,而是指向一種完全不同的文本”。[2](76)
也因此,這樣一種蹤跡也就不再能被形而上學或哲學予以思考:“任何一種哲學因素都還沒被準備好去把握它。它就是那逃避把握者。只有在場才能被把握!盵2](76)為了徹底避免重新淪為在場的命運,這樣一種蹤跡甚至還得必須再次涂抹“它自身”(elle-même)(或譯“它本身”)。為什么?因為一旦它不把“自身”涂抹掉,它就重新?lián)碛幸粋“自身”,就會重新對于自身而在場,就會重新在在場中被把握。而如此一來它恰恰就不再“是”蹤跡:蹤跡之為蹤跡恰恰在于它抹消自身而指向他者。所以德里達說,“蹤跡被銘刻在形而上學文本中的方式是如此不可思議,以至于它必須被描述為對蹤跡自身的涂抹。蹤跡作為它自身的涂抹而自我產(chǎn)生。逃避自身、逃避那有可能將它保持在在場之中的東西,此為蹤跡之所固有。蹤跡既非可知覺的,也非不可知覺的!盵2](76)這里再一次顯示出德里達對包括海德格爾在內(nèi)的整個現(xiàn)象學基本精神——回到事情“本身”——的解構(gòu)。對事情“本身”的信念是現(xiàn)象學得以可能的前提。無論是胡塞爾的“懸置”還是海德格爾的“拆構(gòu)”(Destruktion),其針對的都是偏見:或者是自然態(tài)度的偏見,或者是傳統(tǒng)存在論的偏見。他們都沒有對“事情本身”這個前提表示過懷疑。而德里達所要解構(gòu)的恰恰就是這個現(xiàn)象學的前提。這一點早在《聲音與現(xiàn)象》中就已涉及。德里達在那里寫到:“與現(xiàn)象學讓我們相信的相反,與我們的欲望不可能不相信的東西相反,事物本身總是自我逃避的”。[3](117)但事物逃避之后必竟還有蹤跡。蹤跡不是本身,沒有本身,因此超出了以回到事情本身為使命的現(xiàn)象學的范圍:“蹤跡超越于那把基礎(chǔ)存在論和現(xiàn)象學深刻地連接在一起的東西。蹤跡總是延異著,從來沒有自我呈現(xiàn)。它在自身呈現(xiàn)中涂抹自身,在發(fā)出回響之際震聾自身,像在延異中書寫自身、銘刻自身的a一樣!盵2](24)
涂抹自身的蹤跡已不再自身在場。不僅如此,甚至連通常以為的在場,也已經(jīng)是蹤跡了。
二、在場的蹤跡化
自《存在與時間》以來,海德格爾一直認為存在被西方形而上學遺忘了,而這種對存在的遺忘實質(zhì)上也就是對存在與存在者之間的存在論差異的遺忘。同時,由于存在在西方形而上學中總是被經(jīng)驗為在場,所以對存在-存在者之差異的遺忘,又成了對在場-在場者之差異的遺忘。在《阿那克西曼德之箴言》中,海德格爾說:“但存在之事情乃是去存在(或是)為存在者之存在。這一神秘多義的第二格的語法形式指示著一種發(fā)生,在場者的一個出自在場的來源。但是,憑著在場和在場者這兩者的本質(zhì),這一來源的本質(zhì)始終還是蔽而不顯的。不但于此,而且甚至連在場和在場者的關(guān)系也始終未經(jīng)思考。從早期起,在場和在場者就似乎是各各自為的某物。不知不覺地,在場本身成了一個在場者!趫鲋举|(zhì),以及與之相隨的在場與在場者的差異,始終被遺忘了。存在之被遺忘狀態(tài)乃是存在與存在者之差異的被遺忘狀態(tài)!盵1]在海德格爾看來,這種遺忘是如此徹底,以至于連差異的“早期蹤跡”都被磨滅了。他說:“存在之歷史始于存在之被遺忘狀態(tài),因為存在——隨其本質(zhì),隨其與存在者的差異一道——抑制著自身。差異脫落了。它始終被遺忘了。唯差異雙方,即在場者與在場,才自行解蔽,但并非作為(als)有差異的東西自行解蔽。相反地,就連差異的早期蹤跡也被擦去了,因為在場如同一個在場者那樣顯現(xiàn)出來,并且在一個至高的在場者那里找到了它的淵源!盵2]
讓我們在此稍作停留。
“差異脫落了。它始終被遺忘了!钡粌H差異被遺忘了,“就連差異的早期蹤跡也被擦去了……”。海德格爾這里要說的是什么意思?難道是說,差異雖被遺忘了,但本來還有蹤跡——差異的早期蹤跡——留下?而現(xiàn)在,就連這早期蹤跡也被擦去了?還是說,“差異的早期蹤跡”就是指差異本身?差異,或者說差異的分環(huán)勾連本身,就是一道蹤跡,而且是早期蹤跡?但無論如何,可以確定的是,這早期蹤跡復又被擦去了。然則又是什么把這早期蹤跡重又擦去?是否這種擦去又沒有留下新的蹤跡?如果真的連這種早期的蹤跡都被擦得無跡可尋,我們又如何能經(jīng)驗到差異的這種被遺忘?所以,事情必然是,雖然連差異的早期蹤跡都被擦去了,但畢竟還是有蹤跡留了下來,只要我們還能經(jīng)驗到差異的這種被遺忘本身。
而這也正是海德格爾自己不得不承認的。他說:“可是,唯當存在與存在者之差異已經(jīng)隨著在場者之在場揭示自身,從而已經(jīng)留下了一條蹤跡,而這條蹤跡始終被保護在存在所達到的語言中——這時,存在與存在者之差異作為一種被遺忘的差異才能進入一種經(jīng)驗之中。”[4](578)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德里達說:在敘述了對早期蹤跡的涂抹之后,海德格爾因此就能夠以一種無矛盾的矛盾的方式,記載、會簽對蹤跡的確認。[2](26)差異的早期蹤跡被涂抹了,但有一道新的蹤跡留了下來。蹤跡被重新確認了。于是形而上學的文本中其實已充滿了蹤跡。然則這新的蹤跡是如何留下的?“……差異已經(jīng)隨著在場者之在場揭示自身,從而已經(jīng)留下了一條蹤跡……”。這說的是什么?差異隨在場揭示自身之際就已留下蹤跡——這說的難道不是:在場已經(jīng)是蹤跡?是對差異的早期蹤跡的涂抹而遺留的蹤跡?難道不是:在場已經(jīng)是蹤跡了,已經(jīng)是涂抹的效果了?而這也正是德里達從其中得出的結(jié)論。他說:對差異的早期蹤跡的涂抹與它在形而上學文本中的跡化(tracement)是“相同的”,這跡化必定保存了它所抑制或拋棄的東西的標記,[2](25)即保持了早期差異的標記,于是成了新的蹤跡。由此德里達就能夠說,差異的“早期蹤跡”雖然喪失了,然而這種喪失自身復又在一個文本之中被庇護、保藏、注視、推遲,以在場的形式,以本己性的形式,而后者自身復又只是一種書寫效果。[2](25-26)在場原來只是跡化的效果,書寫的效果,是一種涂抹了差異的早期蹤跡的蹤跡。于是在德里達看來,傳統(tǒng)形而上學的概念等級就被顛倒了:在場成了符號的符號,蹤跡的蹤跡。它不再是最終的所指。它成了一般化了的指稱結(jié)構(gòu)中的一個函數(shù)/功能。它是一道蹤跡,一道涂抹了[差異的早期]蹤跡的蹤跡。[2](25,76-77)
早期差異雖然已經(jīng)隨著在場者之在場而揭示自身,但正如海德格爾本人所說:“無論如何,差異都沒有作為這樣一種差異而被命名出來。因此,差異之澄明也并不能意味著差異顯現(xiàn)為差異。”[4](578-579)同樣,在場雖然是跡化的效果、書寫的效果,是蹤跡的蹤跡,但在場畢竟不是作為“蹤跡本身”顯現(xiàn)。換言之,雖然在場是蹤跡的效果、蹤跡的蹤跡,但蹤跡“本身”并不就是在場。蹤跡既非在場也非不在場。在場只是傳統(tǒng)形而上學給予蹤跡的一種形而上學的規(guī)定或命名。正如德里達所說:“必須要認識到:對蹤跡的所有規(guī)定——人們給予它的所有的名稱——都屬于那遮蔽了蹤跡的形而上學文本而非屬于蹤跡自身!盵2](77)當然,不屬于蹤跡自身,并不是因為蹤跡好像真的有一個在場的、現(xiàn)成的自身。恰恰相反,“沒有蹤跡自身(elle-même),沒有本己的(propre)蹤跡。”[2](77)蹤跡之為蹤跡,恰恰在于它總是要抹去自身,在于它“自身”就是一個否定自身、涂抹自身的“悖論結(jié)構(gòu)”,否則它就不是蹤跡而又是“一個堅不可摧的實體”了。[2](25)
這就是德里達對海德格爾的“解-構(gòu)”:海德格爾已看到在場-在場者的存在論差異總是被遺忘了,也就是說,存在(在場)總是被當成了存在者(在場者),因此他總想從存在者(在場者)“返回”到那被遺忘了的本原或根據(jù):存在(在場)。但畢竟,他尚未看到那被經(jīng)驗為在場的存在自身也成了蹤跡,成了蹤跡的蹤跡;他尚未意識到,在場、本己性自身正是這種蹤跡的效果、書寫的效果。他雖然也已思及了蹤跡——既思及了差異的早期蹤跡,也思及了對差異的早期蹤跡的涂抹本身仍留下的蹤跡——但他畢竟沒有看到,或即使隱約看到了卻沒有充分自覺到,蹤跡恰恰構(gòu)成了對任何一種本原的解構(gòu)——因為傳統(tǒng)形而上學所理解的任何本原都是在本己(本真)意義上的永遠自身在場的本原。但即使如此,他對蹤跡或涂抹的艱辛豐富的探索,畢竟極大地激發(fā)了德里達對在場形而上學的更為徹底的解構(gòu)。[5](83-84)當然,近代以來思及蹤跡的思想家并非海德格爾一人,但對德里達影響最深的無疑是海德格爾。這正如德里達自己所說,人們總能夠在形而上學的話語中識破這種處于延異運動中的蹤跡,特別是在現(xiàn)代哲學話語中,比如尼采、弗洛伊德、勒維納斯等,尤其是在海德格爾的文本中:它激發(fā)我們考問當前的本質(zhì),當前的在場:何謂當前?何謂在其在場中思考當前?[2](24)顯然,正如我們剛才所說,這當前或在場的本質(zhì),在德里達看來就是蹤跡。而這種思想恰恰是由海德格爾激發(fā)出來的。
三、比存在還古老的延異
把在場解構(gòu)為蹤跡,并沒有最終解構(gòu)掉海德格爾的存在之思。因為,雖然在西方形而上學中存在總是被理解為在場,但存在自身并不就是在場。所以要徹底解構(gòu)存在之思,還必須直接對存在進行解構(gòu)。為此,德里達訴諸于他著名的“延異”(différance)。
“延異究竟是什么?”
這是許多人向德里達提出的問題。但德里達之所以訴諸于“延異”,恰就是要解構(gòu)這個問題,更準確地說,這個問題中的“是”(存在)。正是在這種解構(gòu)中,延異與存在的關(guān)系才被澄清:延異所要動搖的正是這個“是什么”中的“是”、即存在的統(tǒng)治。
德里達說,延異處處動搖和質(zhì)問的是存在——作為在場或存在者整體(étantité)的存在的統(tǒng)治。[2](22)正因為延異動搖的是存在,質(zhì)問的是在場,所以我們就不能再用存在和在場來述謂延異:“延異不存在或不是(n’estpas,isnot)。它不是一個在場的存在者,無論這個存在者多么卓越、唯一、重要或超越,如人們希望的那樣!盵2](22)而且,說延異不存在,不是在場者,也并不等于說延異是不在場者:因為即使是不在場者,也已經(jīng)是了。但延異根本就不“是”,它不去“是”——它要動搖的恰恰就是這“是”的統(tǒng)治;蚋鼑栏竦卣f,它總是在是的同時又涂抹是,讓是成為蹤跡。與蹤跡一樣,或毋寧說作為蹤跡,延異超出于在場-不在場的對立之外。但同時,德里達也承認,延異對“作為在場或存在者整體(étantité)的存在之統(tǒng)治”的動搖,恰恰是通過海德格爾所揭示的存在論差異才得以可能。他說,如果存在與存在者之間的差異不在某種程度上被打開,這個問題就不會出現(xiàn),也不會被理解。[2](22)何以如此?因為延異動搖的是存在的統(tǒng)治,或作為在場的存在的統(tǒng)治。但如果沒有海德格爾對存在-存在者或在場-在場者的存在論差異的打開,存在如何能重新被喚回?又如何能再去動搖它?所以延異正是“通過”存在論差異而可能。
然則,是否因此就可以說,延異與存在論差異就是一回事,或用德里達的話說,延異就“定居在存在論差異的間距中”?對于這個問題,德里達說,“并沒有一個簡單的回答”。[2](22)這意味著什么?讓我們具體來看。
一方面,德里達說,就其自身的某一面而言,延異當然只是存在或存在論差異的歷史的、時代的展開(déploiement)。延異的那個a就標志著這種展開的運動(mouvement)。[2](23)值得注意的是,德里達這里竟說“延異自身”(elle-même)!延異有自身嗎?他不是一再說延異沒有自身,而且恰恰是對自身的解構(gòu)嗎?這是德里達的筆誤嗎?抑或相反,是他故意耍的一個花招?因為,如果不是就其自身而言,延異如何能是,而且“是存在或存在論差異的歷史的、時代的展開(déploiement)”?不正是在存在的時代,才有自身可言嗎?所以延異、蹤跡在存在論中,在形而上學的文本中早已獲得自身了。正是由于獲得了自身,延異才成了存在論差異,成了此差異的歷史的、時代的展開,而蹤跡才被經(jīng)驗為在場,在場才被經(jīng)驗為在場者。也正因此,把延異經(jīng)驗為存在論差異,就仍還處于形而上學之內(nèi),一如把蹤跡經(jīng)驗為在場也同樣處于形而上學之內(nèi)一樣。所以——
另一方面,德里達說:“關(guān)于存在的意義或真理的思想,把延異規(guī)定為存在者的-存在論的差異,在存在的問題視域中被思考的差異,不仍是延異的內(nèi)-形而上學的效果嗎?延異的展開或許不只是存在的真理,或存在的時代性!盵2](23)注意,德里達說,延異的展開或許不只是存在的真理。換言之,延異或許有另外的展開形式。所以德里達接著說:“或許我們必須嘗試著思考這前所未聞的思想,這沉默的跡化(tracement):存在的歷史——它的思想卷入到希臘-西方的邏各斯,一如它通過存在論的差異產(chǎn)生出來——只是diapherein(區(qū)分)的時代。因此,我們甚至就不再能夠把延異的展開稱作‘時代’(époque),時代性的概念屬于作為存在歷史之歷史的內(nèi)部的東西。既然存在除了把自己隱藏在存在者中之外,從來就沒有一個‘意義’,從來沒有被如此這般地思考和言說,那么,以某種極其陌異的方式,延異就比存在論差異或存在的真理還要‘古老’。正是在這個年代(ge),人們可以把它稱為蹤跡的游戲。這種蹤跡不再屬于存在的視域,但是它的游戲卻帶來存在的意義并為之劃界:蹤跡的游戲或延異,它沒有意義且不存在!瓕τ诖嬖谟谄渲杏螒蛑倪@個無底棋盤來說,沒有持存,沒有深度”。[2](23)
如是,延異就不是存在,也不是不存在,而是干脆別于存在。它比存在還要古老。當然這種古老并不是時間意義上。其實它要說的或許就是:一切顯現(xiàn)出來的存在,貌似堅實穩(wěn)固的事情本身,其實早已經(jīng)是蹤跡,是蹤跡的游戲的效果,是延異的效果。我們能把握到的只能是在場、存在,只能擁有關(guān)于存在的真理。
延異處于存在時代之外,并非形而上學所能把握。然則我們該如何思考、如何命名這別于存在者,這處于外部者?然而,問題或許首先是,它能否被命名?命名意味著什么?命名,給予一個名字,一個專名:propername,一個本己的、固有的、專有的名字。然而,何種東西才能有資格獲得這種專名意義上的名字?難道不是那首先已有其本己、固有、專有之(propre,eigen)性的事物嗎?因此難道不是那已先有其自身者嗎?然而,以延異之名思考的東西有其本己、固有、專有之性、之自身嗎?沒有!延異恰恰是對自身、本己的解構(gòu)。德里達在“延異”一文中曾經(jīng)專門加了一個注釋討論在場、本己、自緣構(gòu)、存在論差異與延異的關(guān)系。他在那里指出,如果在場的禮物是自緣構(gòu)(Ereignen)的所有物(Eigentum),那么延異就不是任何意義上的本己化(propriation)過程:它既不是肯定(自緣構(gòu):appropriaton),也不是否定(自褫奪:expropriation),而毋寧是別一回事(l’autre)。自緣構(gòu)構(gòu)出一個“自身”、一個“自己”。德里達指出:存在、在場與本己化(-propriation)之間組成了一個鏈條。在這個鏈條中,“Eigentum”起到了一種不可還原的作用。但延異恰恰是對“Eigentum”、對“自身”、“自己”的解構(gòu)。所以德里達的延異不僅不是海德格爾前期說的存在,而且也不是后期說的自緣構(gòu)。它完全是與此無關(guān)的別一回事(l’autre)。
所以這別于存在者、外于形而上學文本者,本不可以命名。然而,我們畢竟還是命名了。不是嗎?我們不是以延異之名在思考它、言說它嗎?而延異,作為名字,卻已經(jīng)是形而上學的了。正如德里達所說,對于我們來說(千萬不要忽視這個“對于我們來說”——引者),延異仍保持為一個形而上學的名字。它在我們的語言中接受的任何名字,作為名字,都是形而上學的。當這些名字把對延異的規(guī)定言說為在場與在場者之間的差異時,情形尤為如此。[2](28)那有別于存在者不得不用我們的語言來說,不得不在我們的語言中接受名字。因此,連延異這個名字也是形而上學的了。我們可以感受到,德里達這里是如何在拼命地想通過撞擊語言的界限,來顯示、暗示、指示某種超出形而上學語言、超出形而上學文本之外的東西或事情。[3]因此對于這樣一種比存在更古老、不斷地涂抹自身、延遲自身、在替代鏈條中自我脫位的東西,根本就沒有名字可言,所以連“延異”也不是它的名字:“‘延異’不是一個名字,不是一個純粹的命名統(tǒng)一性”。[2](28)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德里達才說延異既不是一個“詞”、也不是一個“概念”:因為無論是詞還是概念,都已經(jīng)預設了某一個自身同一或統(tǒng)一的意義,已經(jīng)預設了自身性、同一性——而這恰恰是“延異”所指的那回事要進行解構(gòu)的。
[參考文獻]
[1] 海德格爾:《面向思的事情》,孫周興譯,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2版。
[2] Jacques Derrida:Marges de la philosophie,Paris : Les dtions de Minuit, 1975, c1972.
[3] Jacques Derrida:La voix et le phénomène,Paris :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1967.
[4] 海德格爾:《海德格爾選集》,孫周興選編,1996年12月第一版。
[5] Jacques Derrida:De l’esprit,Heidegger et la question, ditions Galilée,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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