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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學2015年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章程
2015年本校多個專業(yè)擬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人可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http://yz.chsi.com.cn/tm)中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進行申請。
一、免試申請條件
1.申請人所在學校必須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碩士推薦免試權的高等院校;
2.申請人須獲得推免生資格。
二、免試申請材料
1.本科在校1-6學期全部課程成績單1份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成績報告單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學習期間獲得的各類獎勵證明復印件;
4.有學術科研成果(發(fā)表論文、出版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材料中要求同時提交原件及復印件的,先行提交復印件,復試時提交原件查驗。提交復印件須于2014年10月8日前將相關申請材料寄(送)至我校接收推免生專業(yè)所在招生學院(聯(lián)系方式附后)。
三、免試申請程序
1.申請人登陸“服務系統(tǒng)”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進行申請,并在規(guī)定時間將申請材料寄(送)至我校相關招生學院;
2.招生學院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初審,通知符合條件者復試、體檢時間及復試內容和要求;
3.復試、體檢時間擬定于2014年10月中旬左右,具體時間以最終公布為準;
4.招生學院根據復試情況提出擬接收名單,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本校網上公示無異議的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出預錄取通知;
5.取得我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資格的申請人須在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進行確認,未及時確認的申請人不能被錄取,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推免生錄取及入學資格審查
1.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對初步錄取的推免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經全國招生工作聯(lián)合檢查通過后,發(fā)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2.被我校招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次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生入學統(tǒng)考。如在2015年7月前不能按期獲得學士學位或必修課不及格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3.申請者應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五、聯(lián)系方式
1.申請材料郵寄接收地址列表(郵編:100044)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展覽館路1號北京建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44
聯(lián)系人:丁建峰聯(lián)系電話:010-68322241
電子郵箱:dingjianfeng@bucea.edu.cn
研究生處官方網站:http://yjsc.buc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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