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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不能承受之重-高考與生命“碰撞”引激辯
蘭州一位“的哥”一路連闖5處紅燈并2次逆行,按規(guī)定會面臨千元罰單及吊銷駕照等處罰,但因為車上坐的是高考考生,交警部門可能免除對其處罰,由此引發(fā)諸多爭議,成為今年又一個考場外的“生命話題”。
6月8日下午2:20,蘭州“的哥”田生強回憶說,當日一對父女攔停了他的車,上車后女孩告訴他要去參加高考。“僅有10分鐘了,耽誤了高考,女孩前程就會耽誤了!”為緊急送這名考生赴考,田生強在蘭州市區(qū)一路連闖5處紅燈、2次逆行,最終在考試前將該考生送達蘭州二中。事后田生強表示,即使面臨嚴厲處罰,也不后悔。
在通過微博獲知此事后,蘭州交警部門通過官方微博表態(tài):“如果情況屬實,并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我們將考慮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交警部門的回應,即刻引發(fā)市民諸多爭議。
有市民表示:“闖紅燈逆行,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誰負責?為一個考生,危害公眾安全不值!”市民田敬峰認為,“畢竟不是送生命垂危的傷員。如果交警部門褒揚這種行為,就是對法治精神的否定!彪娕_編輯柴婧認為,“一次高考不能決定一個人的一生,但一次車禍卻有可能毀掉一個人和不止一個家庭。不能通過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鼓勵人們在緊急時候違反交通法規(guī)!
但是,也有許多市民支持交警部門“柔性執(zhí)法”,并對“的哥”的行為表示贊揚。市民張廣義說:“不能讓好人吃虧,不然就沒有人再做好事了。違章罰款是規(guī)則,可不可以改變懲罰方式?”
面對高考和生命在特殊時期的“碰撞”,蘭州市民包正忠由此感慨:“車禍會死人。不參加高考會死人嗎?”
蘭州商學院教授雷興長認為,將高考和生命放在等值的價值序列中,以高考為理由而輕視生命、淡化生命,是社會不能承受之重。(記者 康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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