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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入井人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
根據煤礦行業(yè)的特殊情,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安全規(guī)程要求,必須建立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1、配齊井口檢身人員,隸屬安監(jiān)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員必須經過企業(yè)的正規(guī)的培訓,經考試合格,辦理用工手續(xù)方可入井作業(yè)。
3、入井人員必須熟知國家行業(yè)管理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規(guī)定。
4、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火、穿化纖衣服以及嚴禁喝酒入井,并自動接受井口檢身。
5、井口檢身人員對入井人員實行上崗掛牌管理,準確及時地記錄好進出井人員的檢身、人數及進出井時間等情況,嚴禁外來人員未經礦級領導批準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遵守礦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禁損壞井下的安全設施。
7、入井上班人員按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guī)定,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8、入井人員必須攜帶好安全防護用品并能正確使用。
9、認真履行好工種崗位責任制,服從現(xiàn)場管理。做好并完成當班的安全生產任務后方能下班,并集體行動。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2
一、一般規(guī)定
1、未經安全技術培訓和“三級教育”的人員不得入井;
2、不滿18周歲的青少年不準入井;
3、帶病者、精神不飽滿、疲倦者不準入井;
4、酒后人員嚴禁入井;
5、攜帶煙、火、易燃易爆物品者嚴禁入井;
6、穿化纖衣服者嚴禁入井。
二、入井前的安全準備
1、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好礦燈及自救品;
2、領取礦燈時要認真檢查礦燈是否良好,檢查內容:
。1)燈頭有沒有損壞,燈圈是否松動,玻璃罩有沒有破裂。
。2)礦燈殼是否損壞,破漏電解液。
。3)燈線外皮是否完好,有無明接頭,燈線接頭是否良好。
。4)燈鎖是否良好,燈光是否亮。
3、必須準備好當班所用工具、材料和檢修用零配件。
4、隨身攜帶的.啄子、鋸、斧頭和釬子的鋒利工具的尖銳部分要包好防護套,以免碰傷自己或他人。
5、準時參加班前會,認真聽取工作安排,明確自己的工作地點、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6、入井時自覺遵守紀律,排隊接受檢身工的檢身檢查。
7、上級機關入井檢查,應先與礦方取得聯(lián)系,待作好安全安排后方可入井,并遵守礦方的安全規(guī)定。
8、生產班下班必須統(tǒng)一出井,班長必須清點人數并向礦調度室匯報。
9、出井人員應在檢身房翻過入井牌,及時到燈房交回礦燈。
三、井下行走時的安全
1、每個井下人員,必須熟悉本公司規(guī)定的各種信號,并能正確判斷各種信號的規(guī)定內容,聽從信號指揮。
2、自覺愛護各種信號設備,不利隨便撥弄和損壞信號設備,更不能擅自發(fā)出信號,以免造成事故,甚至引起事故。
3、每個井下人員,必須熟悉本礦井下各主要巷道及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以免迷失方向。
4、在井巷中行走時,發(fā)現(xiàn)礦車駛來,應站在躲避洞或寬處讓車,不得與車輛搶道。
5、斜巷(井)內,禁止行車時行人,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6、井下人員除安排的檢查、檢修人員外,不得跨越設置的柵欄、危險警告牌等隔離設施。更不得私自拆除所設柵欄或破壞標記,以防他人誤入。
7、井下人員通過風門時,應及時隨手關門,禁止鄰近的兩道風門同時打開,造成風流短路。
8、井下人員應愛護機電設備,除檢修人員和設備的操作人員外,其它人員不得擅自操弄機電設備。
9、井下人員不得隨意敲打水管、電纜等設備,以免損壞引發(fā)事故。
10、井下人員遇有風筒損壞,電纜掉落等不安全情況,應及時上報。
11、井下人員必須服從指揮,聽從命令,不得離崗、串崗、擅離職守。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3
為了保證井下出入人員的安全,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及企業(yè)財產不受損失,達到標準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應具備的條件
1、根據《礦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礦山企業(yè)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礦山井下勞動;礦山企業(yè)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彼詮氖戮聞趧拥谋仨毷悄行猿赡耆恕
2、入井人員必須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經檢查不適合井下工作的人員(如聾、瞎、啞、傻、癲、癇、精神分裂癥、活動性肺結核等)不準從事井下工作。
3、從事井下工作的人員(包括各種形式的用工),都要進行強制性的'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4、入井人員必須了解本礦井地理位置、生產能力、開拓方式、通風系統(tǒng),熟知礦井安全管理機構、其主要負責人及緊急求救聯(lián)系電話。了解本礦井井下各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
二、入井前的準備
1、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嚴禁穿化纖衣服)和膠靴(電鉗工穿絕緣靴),攜帶礦燈、隨身攜帶自救器。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不齊全者,不準下井。
2、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草和引火物品,入井前嚴禁喝酒。
3、礦井規(guī)定所有入井人員必須從主斜井乘坐架空乘人裝置出入。主斜井井口設井口工作站,每班設專人負責檢身。
主斜井井口,要懸掛包括乘坐架空乘人裝置的管理制度牌板。入井人員要聽從架空乘人裝置管理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按規(guī)定進行排隊乘坐,不得擁擠、插隊。
4、礦井應當建立健全入井檢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登記)制度,并嚴格落實;各礦井要在井口值班室建立入井人員管理牌板,考勤人員要認真做好入井人員的考勤工作,并對每一個班次入井人數和升井人數按照單位、生產區(qū)域進行統(tǒng)計上報;入井人員要自覺接受井口檢身人員的檢查。未經檢身或拒絕檢身的人員,一律不得入井。
5、礦井對礦燈集中統(tǒng)一管理;建立健全礦燈管理制度,每臺礦燈都要有標注礦燈編號和職工姓名的礦燈牌,做到專人專燈。
6、嚴格按照批準的通風能力核定指標,根據年度礦井通風設計、供風標準核定當班井下作業(yè)人數上限,嚴禁超通風能力入井作業(yè)。
三、入井后的注意事項
1、井人員入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放在軌道上。
2、入井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崗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聽從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冒險作業(yè),發(fā)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應立即上報。
3、要保護好各種安全生產設施、裝置、安全標志牌和測量標志。嚴禁擅自動用不是自己使用的設備,無證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4、不得單獨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yè),不準單獨一人進入偏僻和危險區(qū)。
5、入井作業(yè)人員應掌握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之前必須撤離危險區(qū)。
6、遇到突然停電,應立即停止工作,撤到安全的地方。
7、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要隨時檢查,發(fā)現(xiàn)頂、幫松動或脫落,應立即躲開或站到安全地點進行清理。作業(yè)地點出現(xiàn)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時,必須迅速撤出危險區(qū),并及時報告與處理,同時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四、其他規(guī)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公司現(xiàn)行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1)未按規(guī)定交人員定位考勤卡、領取礦燈或自救器的入井人員;
(2)未經井口檢身人員檢查的入井人員;
(3)井口檢身人員未按規(guī)定對入井人員進行檢查的;
。4)礦燈和自救器發(fā)放人員以及考勤人員未按規(guī)定對入井人員進行登記,造成入井人數和升井人數有誤的,或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造成入井人數和升井人數有誤的。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4
為加強我礦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從而提高礦井的安全生產能力,確保我礦安全生產持續(xù)穩(wěn)定地發(fā)展;特制定以下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1、入井前,各班安全員、瓦檢員、班組長必須按時組織召開好班前會;認真貫徹學習《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guī)程、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礦規(guī)礦紀。
2、班前喝酒者,不得參加班前會,不準下井。
3、嚴格執(zhí)行出入井人員入井檢身制度,檢身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對所有入進的人員進行嚴格的`檢查,每一入井人員必須穿勞保服、礦工靴、戴安全帽、礦燈及自救器,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嚴禁攜帶煙火或其它點火物品入井;嚴禁酒后入井。嚴禁在井口所規(guī)定的范圍內和井下吸煙。
4、檢身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5、每班,檢身人員必須按入井須知對每位入井人員進行檢查,對入井人員的姓名、入井時間、日期進行登記。
6、檢身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清井下作業(yè)人數,并進行簽字。
7、隨時向礦領導匯報檢身、出入井人員情況和存在問題。
8、檢身人員隨時清點井下人員,對出入井人員要及時進行登記,確保井下人數與掌握人數相符。
9、對入井時間超過16小時的人員,要及時上報礦調度室,以便采取措施,進行查找。
10、檢身人員必須嚴守崗位,明確自己的職責,如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造成檢身失誤造成事故,輕則罰款,重則交有關法律部門罰處。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5
一、職責范圍
(一)調度室是入井人員考勤系統(tǒng)的主管部門,負責該系統(tǒng)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根據現(xiàn)場需要,及時對分站、接收器進行調整和完善;負責人員信息的初始錄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編制設備的月度、年度維修更新計劃,及時將系統(tǒng)數據進行更改,保證信息的準確性;按照實際需要,對系統(tǒng)功能進行完善和補充。
(二)勞資科根據礦有關規(guī)定利用入井人員考勤系統(tǒng)計算下井津貼和班中餐,負責對人員定位系統(tǒng)的員工信息進行修改完善。
(三)安監(jiān)處按礦上有關規(guī)定將相關人員下井情況納入安監(jiān)處安全考核管理體系,并據此考核相關人員的下井質量。
(四)總務科負責上級領導及外來下井人員的礦帽發(fā)放工作,對新配發(fā)的礦帽安排專人到調度室安裝考勤卡,并將下井人員姓名與考勤卡號核對后報調度室。
(五)各工區(qū)負責衛(wèi)生區(qū)內人員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訊線路的安裝及日常維護。
二、管理規(guī)定
(一)人員定位考勤卡作為勞資科考核職工下井次數及發(fā)放工資的依據,所有下井人員必須佩戴考勤卡,否則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實行一人一卡制度,嚴禁攜帶多個考勤卡入井,如有出借、轉讓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將取消雙方當班出勤,并對責任雙方各處以500元的罰款,單位負責人連帶100元/次罰款。
(三)所有下井人員考勤卡必須安裝在安全帽上,嚴禁私自拆裝,否則按“三違”處理,并罰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為因素出現(xiàn)考勤不正常時,應及時匯報調度室,經鑒定后方可予以更換,人為破壞者將處以500元的罰款。
(五)考勤卡丟失時,必須在當日報調度室,丟失人到礦財務科繳納300元賠償金,并由單位出具證明后于2日內補辦,超過2天后無卡下井按三違處理,并罰款100元。
(六)安裝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損壞不能使用時,職工必須持新安全帽到調度室更換考勤卡,私自更換安全帽并不安裝考勤卡的按三違處理,并罰款200元。
(七)考勤人員調動到地面工作時,應在一周內將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無損上交調度室,否則處以300元罰款,單位主要領導連帶100元/次罰款。
(八)因考勤卡損壞或系統(tǒng)故障,造成考勤錯誤,需由使用人持單位證明,經調度室審核后,勞資科方能給予考勤。
(九)新入礦或新調入井下的職工,其所在單位必須在一周內通知其個人到調度室安裝考勤卡,否則對責任工區(qū)罰款500元,工區(qū)負責人罰款100元,對責任人按三違處理并罰款100元,對因此造成的下井考勤不及時等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各工區(qū)每月25號要安排專人持本單位當月原始考勤記錄薄到調度室與人員管理系統(tǒng)進行核對。對不按要求及時進行校對的單位,給予主要責任人50元的.罰款處理。
(十一)各單位要宣傳教育職工高度重視考勤卡的使用,杜絕磕碰摔打、嚴禁用水沖洗。副井口處設置顯示檢測屏,對上下井人員的考勤卡運行情況進行校對。入井人員發(fā)現(xiàn)顯示屏不出現(xiàn)卡號或不靈敏時必須立即到調度室進行更換,調度室維護人員要將調整結果記錄備案。
(十二)任何人員和單位未經調度室同意不得私自移動人員定位系統(tǒng)設備,否則將對責任人給予100元的罰款。
(十三)使用單位在安撤通訊纜線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執(zhí)行,嚴禁亂拉、亂、扯。嚴禁通訊線路出現(xiàn)明接頭或通訊電纜落地現(xiàn)象,調度室維護人員發(fā)現(xiàn)設備、設施、線纜達不到完好標準或野蠻使用的,督促責任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并對責任人或責任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十四)使用單位要保證所有人員考勤系統(tǒng)分站、接收器、通訊電纜等的完好和衛(wèi)生,跟班電工應對系統(tǒng)分站和識別器經常擦拭,清除外表積塵,避免灑水噴漿,保持清潔干燥。如發(fā)現(xiàn)設備有積塵或有噴漿料、油污、淋水等現(xiàn)象,對責任單位每次罰款200元,責任人罰款1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設備損壞的,按設備原價的兩倍進行處罰。
(十五)井下人員管理系統(tǒng)設備如有故障、損壞、丟失,使用單位應及時匯報調度室處理,不及時匯報或有意隱瞞現(xiàn)場情況,將對責任單位給予1000元罰款。
(十六)當拆除或改變與人員考勤系統(tǒng)關聯(lián)的電氣設備,影響系統(tǒng)正常運行時,必須提前向調度室申請,經允許后方可作業(yè),否則對責任工區(qū)罰款500元,責任人罰款100元。
(十七)總務科負責及時為上級領導及外來人員的礦帽安裝考勤卡,如果出現(xiàn)礦帽沒有安裝考勤卡入井,對總務科相關責任人處以100元/次罰款。
(十八)下井員工變更工作單位時,勞資科必須在當天將工作變動人員調整到對應的單位數據庫,否則對勞資科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調動到地面單位時,社?曝撠煂⑷藛T信息調整到地面人員數據庫,調度室負責以書面形式通知其調入單位,一周內將考勤卡上交,否則處以300元罰款。
(十九)調度室必須建立好考勤卡的發(fā)放和回收臺賬,建立考勤卡使用記錄,并隨時對考勤卡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對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履行職責的調度室工作人員,將給予100元/次的罰款。
(二十)調度室要加強人員定位系統(tǒng)管理及維護,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人員清點準確,考核準確率要達到系統(tǒng)設計的98%以上,由于人為原因不能正常考勤的,將按責任程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罰款200元。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6
一、主要負責人(煤礦企業(yè)的董事長、總經理)應當接受安全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a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礦長資格證書》兩證后,方可任職;
二、a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應當接受安全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a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方可任職。
三、b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負責人))應當接受安全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b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四、特殊工種:井下電氣、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測風測塵工、提升機操作、采煤機(掘進機)操作、地測防治水和井上壓力容器、機動車、司爐工、地面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yè)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五、除以上人員以外的其他入井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培訓、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公司頒發(fā)的《培訓合格證書》(入井資格證)和《上崗證》兩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六、新工人在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入井資格證)和《上崗證》兩證后,簽訂師徒合同,跟班實習滿4個月以上,方可獨立上崗作業(yè)。
七、已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煤礦特種作業(yè)人員,不需再持《培訓合格證書》(入井資格證)和《上崗證》。
八、公司內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考核和發(f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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