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guī)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保教保育水平。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凡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guī)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至3天(包括1天)向園長請假,3天以上向學區(qū)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xù)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二、教職工有事有病須請假,要有請假條,請假前須履行相關請假手續(xù),不履行請假手續(xù)者按曠工算,曠工一次扣除工資50元。
三、每學期每人公假五天,全勤者(事假病假婚喪假全不請者)每人每學期獎勵200元,請一天公假扣除40元,依次遞減。
四、婚假七天,在此期間不扣除工資;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五、喪假,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七天,不扣除工資,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六、產假,按教育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病假,須有醫(yī)院的相關證明,三天以內不扣除工資,三天以上者按假算。
八、事假
1、除過公假外,另外請假者,全勤獎全部扣除。十天內,每請一天假扣除工資20元;十天以上,每天扣除工資30元,超過半月解除聘用合同。
2、請半天假者扣除工資10元。
3、工作日內因有個人私事離崗兩個小時之內的,須向保教主任口頭請假,然后妥善安排自己工作事宜,因自己不便安排的',可請保教主任出面安排,不扣除任何工資。離崗超過兩個小時者,按請假半天算。不請假者按曠工一天算.
4、替別人代工者,每天獎勵20元,半天獎勵10元。
九、屬于個人工作,無故不完成者,需另外加班的,沒有加班費,影響惡劣的,視情節(jié)扣除工資。
十、工作日內完成領導交代的不屬于自己工作內的事,可適當酌情給予獎金。
十一、工作時間無故離崗者,一經查出一次扣除工資30元,因此發(fā)生事故者,相關責任人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經全體教師會協(xié)商解決。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2
。ㄒ唬┺k公制度
1、辦公時間集中思想,認真工作,不看與本工作無關的消閑書,不干私活,不吃零食,辦公室內不得大聲宣嘩,不影響同事的辦公,提高辦公效率。
2、上班時間不上網聊天、游戲、購物,不手機聊天;空班時間不串班,不在園內或宿舍打牌。
3、辦公室、辦公桌物品擺放有序,保持整潔,辦公桌上不得有食品。
(二)當班制度
1、準時或提前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嚴格按作息時間和工作計劃組織開展一日活動。
3、當班時間一律穿平跟鞋、低跟鞋,不穿拖鞋,不穿細中跟鞋,不披肩散發(fā),不戴耳環(huán)戒指,儀表整潔、大方得體。
4、當班時間不接待來客來訪,盡量不使用通信工具。
5、當班時間不離開幼兒,確保所有孩子在老師的視線范圍內,保證孩子的安全。
6、提前一天做好教學活動的各項準備,按計劃開展各項教學活動,不隨便更改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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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事有提前或及時向園領導請假,自覺遵守請假制度。
2、請事假需事先向領導申請,并遞交書面申請,經領導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特殊情況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交書面申請。
事假期間在外旅游,一經發(fā)現,作曠職處理。事假滿一個月的,不享受當月崗位獎全部及自籌獎金。(事假期間如跨星期、節(jié)假日,則周六、周日、節(jié)假日都連續(xù)計算。)
3、請病假需及時向園領導說明,病歷卡和病假條須在第二天或上班時主動交園領導。如無病歷卡和病假條則作事假處理,不向領導請假的作曠職處理。
請假需有醫(yī)生證明,并提前給保健醫(yī)生查閱;特殊情況(住院、開刀)領導班子商量決定具體操作。病假期間在外旅游,一經發(fā)現,作曠職處理。特殊情況(特殊病例)由教代會討論商議決定處理意見
4、如有急事需要處理,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零星事假,零星事假應該提前向領導請假,每次不超過兩小時,每月不超過兩次累計三小時,不影響出勤獎;超過兩次,則合并計入事假。
5、不經請假無故不來上班,或中途私自外出,一律按曠職處理。
6、婚、喪、產假按上級規(guī)定給假。如果產前請假休息,產假休息以產前一個或半個月起計算,遇到假期,寒假延長產假,暑假延長五個月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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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代班由行政統(tǒng)一安排:原則上請假二天以內的,教研組長安排并記錄,一天假由同 班 老師代班,二天以內的.由同階段教師代班,三天以上行政統(tǒng)一安排;午睡可安排保育員代班。
1、行政、教師開會半天的,則自己調課,一天以上的則行政統(tǒng)一安排;教職工參加孩子家長會需有通知憑證,且自行調課,不作請假處理。
2、后勤保育員請假一天以內的,后勤安排同階段保育員代班,兩天以上統(tǒng)一
安排代班
3、每周一、三中午12:45—14:00教師教研活動,由保育員進班看護幼兒午睡,每周五下午教研組長六認真工作檢查。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3
一、門衛(wèi)應自覺養(yǎng)成安全工作的職業(yè)意識,樹立為幼兒園全體師生服務的宗旨,并自覺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按時開、關大門,不得無故私自離崗。
二、衣著整潔,工作時間不聚眾聊天,無特別情況下不得傳遞私人電話。
三、門衛(wèi)保安每天必須巡邏5次以上,上午2次,下午2次,晚上1次,巡邏必須認真仔細觀察園內每個角落,晚上最后一次巡邏在大樓內每層樓面仔細檢查電燈電源,并關好門窗。
四、外來人員來訪,門衛(wèi)要問清事由,填好會客單,及時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并經同意后方能入園。否則,門衛(wèi)有權加以阻攔。
五、幼兒家長來園找老師聯(lián)系工作或因特殊原因要進幼兒園必須持電子接送卡,門衛(wèi)應及時與班主任聯(lián)系后方可放行,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園內,更不能進入教室,以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有序進行。
六、做好早、晚家長接送幼兒時各類車輛的管理,無特殊原因,任何車輛不得入園,以確保門口的安全、暢通、無阻。如需騎自行車出入園內,一律下車,且按指定地點停放。非本園機動車入園,必須經門衛(wèi)同意。所有車輛進園后均需慢行,不得鳴笛,不得駛入園區(qū)。
七、嚴格執(zhí)行物品進出規(guī)定,外單位物品進入園內,要驗看送貨單,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各類商販不得以借口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八、攜帶物品出園必須主動到門衛(wèi)值班處登記,并說明情況。屬幼兒園財產的`必須持有幼兒園總務處發(fā)放的“出園證”。否則,門衛(wèi)有權追問并扣留。
九、具備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的能力,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后要有記錄以備督查。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4
一、工作制度:
1、全體教師實行簽到及請銷假制度,早晨超過7:30分為遲到;每天早7:20分前及幼兒離園后整理好班內外所有衛(wèi)生,并保持全天干凈;
2、實行接送制度,每天早7:30分到門口值班,8:20結束,按時收放接送卡;
3、每學期初上交班級計劃及教學計劃;期末交個人總結;
4、一日生活組織有序,不隨便打亂作息時間,按規(guī)定開展各項活動(含戶外);
5、嚴格按課表上課,教學教具要準備充分,熟悉教學內容及目標,不得曠課和私自調課;
6、注意常規(guī)培養(yǎng),讓幼兒養(yǎng)成各種良好的生活及學習習慣;
7、嚴格晨、午檢制度,觀察幼兒精神狀態(tài),并做好記錄;被褥、碗筷、等物品按時消毒;
8、幼兒進、離園時,老師要迎來送往,及時與家長溝通;
9、隨時填寫吃藥記錄,準時為生病幼兒吃藥,防止漏吃、錯吃等情況;
10、午休時老師要有一人不斷巡視、照顧好幼兒(包括蓋被子、上廁所等);
11堅持正面教育幼兒,確保幼兒心理健康發(fā)展;
12、幼兒入廁時老師緊隨其隨;幼兒任何活動都應在教師的視線之內;
13、教師要管好本班教室、寢室一切物品,按時上鎖,造成人為損壞的照價賠償;
14、節(jié)約用電并及時關閉電器開關;
15、上課期間禁止打手機、發(fā)短信;以上規(guī)定,違者一次扣一分,同一問題當月違反兩次者加倍處罰。
16、每月按時收取保教費;
17、對家長要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得向家長索要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家長爭吵,要妥善處理與家長之間的`矛盾,不得因個人問題影響幼兒園聲譽;
18、嚴禁侵占幼兒食品和物品(加餐要全部發(fā)放給幼兒);
19、嚴謹打罵、侮辱幼兒;
違反上述規(guī)定,一經核實后,從重處罰!(酌情扣發(fā)工資,直至辭退)!
二、工資及獎勵制度:
1、工資構成: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含超員);
2、崗位工資:月工資450元+工齡工資20元/年;每月按24工作日計算;
3、獎金:班主任獎10元;衛(wèi)生獎10元;特殊獎勵50元--200元;
4、工齡工資:滿一年20元,兩年40元,三年60元;
5、班級核定人數:學前班30人;大班28人;中班26人;小班18人;小小班10人;超出核定人數為超員;
6、周、月托夜班補助:1-4人,每人5元;5-8人,每人10元;9-20人,每人15元;(21人為超員);超員1人獎30元;班級缺勤一人每班每人扣1元;
7、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請假一天扣5元,兩天10元,三天30元,超過三天另作處理;超過一周(非特殊情況)視為自動離職;
8、無辜礦工一天、曠課一節(jié)扣50元,每學期請假超過15天,取消各種獎勵及評選先進資格;
三、獎勵:
1、"六一"、"元旦"文藝匯演評比活動,一等獎5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
2、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一心為幼兒園著想,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并為我園爭得榮譽,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次性50--200元的獎勵;
3、每天檢查衛(wèi)生,每周一公布,月底兌現獎罰,合格者每人獎勵10元;
4、招生突出,酌情獎勵;
5、每學期末進行優(yōu)秀教師評選,優(yōu)勝者頒發(fā)證書和獎品;
四、事故:
1、因失職發(fā)生的幼兒傷害事故,費用自負;
2、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事故費用,教師承擔20%,幼兒園承擔80%;
五、教師進出制度:
1、新來人員:第一個月300元,第二個月350元,第三個月400元,第四個月450元,(也可根據教師實際能力制定工資標準);
2、應聘教師通過面試及公開課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崗;
3、教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幼兒園,有合適人選補充后,才可離開,隨意辭職扣發(fā)一個月工資!
4、教師子女入園,可免收磨損費、保險費;托兒費每月照顧20元;
5、教師工作滿二年,園服費由園方承擔,不滿二年離園者,園服費自理(時間均從園服發(fā)放之日計算)!
幼兒園考勤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優(yōu)化教風園風,促進我園教職工隊伍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精神及我園實際,現將我園教師考勤細則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guī)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30元,下一個月連續(xù)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30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guī)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xù),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fā)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fā)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xù)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guī)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y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xù),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xù)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yī)院主治醫(y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yī)院醫(y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y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guī)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y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lián)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fā)。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fā)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jié),按事假第三條規(guī)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xù)假的,要及時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guī)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yī)院證明,出示醫(y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y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xù)。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y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y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guī)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guī)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fā)。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fā)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fā)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zhí)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規(guī)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guī)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fā)、停發(fā)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tǒng)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guī)定,本人拒不執(zhí)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zhí)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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