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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團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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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wg1004-04
共青團工作條例
為了加強團組織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健全、完善團的管理制度,進一步增強團組織的戰(zhàn)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團工作充滿生機活力,依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章》,特制定本條例。
1.基本任務
1.1根據公司黨委的要求和共青團工作的特點,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計劃的對團員青年進行共產主義道德教育,黨的路線、方針和形式政策教育,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團的基本知識教育等。經常了解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tài),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同時,協助各部門負責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斷提高青年的政治覺悟和思想道德素質。
1.2 當好公司黨委的助手,加強團組織的思想建設,配合黨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優(yōu)入黨工作。
1.3 關心團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傾聽團員青年的呼聲,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為團員青年的健康成長提供服務。
1.4 加強團的自身建設
1.4.1 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團的各級組織機構,加強對團總支和直屬支部的領導,指導各級團組織搞好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積極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充分發(fā)揮團組織教育團員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 建立健全團的各項工作制度,實行委員分工負責制度,制定匯報制度、會議制度以及管理條例、獎勵條例和處分條例等,有計劃地做好團的經常性工作,實行科學化管理。
1.4.3 對團員加強團的基礎知識教育,教育團員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增強光榮感、責任感,廣泛開展"爭當合格共青團員"活動。
1.4.4積極做好團的組織發(fā)展工作,努力壯大團員隊伍。
1.5 表彰團的先進集體和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配合黨組織做好推薦優(yōu)秀團員入黨工作和入黨積極分子培養(yǎng)工作。
1.6 在青年工人中,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使廣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態(tài),參與公司生產經營技術進步和各項管理工作.
2. 管理條例
2.1 崗位責任制。各級團組織負責人必須明確自己的職責范圍,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認真負責,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2 分工負責制。在職責范圍內分工負責,充分發(fā)揮積極性和獨創(chuàng)性,同時加強團結協作,分工不分家。
2.3 實行制度管理,《博盈投資共青團工作條例》是團內管理制度化的具體措施,各級團組織,團干部和團員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3. 團員發(fā)展制度
3.1 發(fā)展團員工作是團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基層團組織的一項經常性工作。發(fā)展團員工作的原則是堅持有領導、有計劃進行的原則;堅持保證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性組織原則;堅持入團自愿的原則;堅持嚴格履行入團程序,成熟一個發(fā)展一個的原則。
3.2 團員發(fā)展一般每年5 月份進行一次。
3.3 確定發(fā)展對象的基本條件
3.3.1年齡在二十八周歲以下的青年。
3.3.2承認團的章程,愿意參加團的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愿意執(zhí)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并向所在團支部提交了入團申請書的有志青年。
3.3.3具有較高的思想覺悟,了解團的基礎知識,積極參加各項活動,模范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3.3.4誠實謙虛,實事求是,敢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3.3.5綜合素質較好,生產和工作中有朝氣、有活力。
3.4 接收團員的組織程序
3.4.1申請人向所在團支部提交入團申請書后,可由團支部指派或本人約請對其比較了解、思想水平比較高,掌握團的基本知識的兩名團員做其入團培養(yǎng)人和介紹人。
3.4.2介紹人應負責地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并向團支部說明被介紹人的思想、表現和經歷。
3.4.3團支部委員會以各種形式廣泛聽取團內外對申請人的意見和反映,并在參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后,確定為發(fā)展對象。
3.4.4經過團支部團員大會討論通過,將擬發(fā)展對象的入團材料及團支部討論意見報公司團委審核,審核材料包括入團申請、思想匯報、工作表現、評優(yōu)情況等,并將審核意見及時向團支部反饋。
3.4.5經過團委審核同意的發(fā)展對象,由入團介紹人指導其填寫《入團志愿書》,匯同發(fā)展對象的有關情況一并上報公司團委審查批準。
3.4.6經過團委審查批準的新團員,由團委組織部備案。所在團支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要及時同新團員談話。
3.4.7被批準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
3.4.8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
4. 匯報制度
4.1 團組織要定期向上級團組織和同級黨組織匯報工作,公司團委每年至少向公司黨委全面匯報工作二次,各團支部每月向團委和同級黨支部匯報一次。團內舉辦重要活動前后、決定重大獎懲之前,必須向相應黨組織匯報,征求意見。
4.2 各級匯報可采取口頭匯報、會議交流、書面匯報、檢查會議記錄和工作手冊等方式進行。
4.3 團員每年至少向團支部作一次思想匯報,可以在民主生活會上發(fā)言,也可以個別談心或書面匯報。思想匯報內容包括自己對黨、團、國家大事的看法和認識,以及自己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所碰到的思想認識問題。
4.4 團委要認真聽取各團支部和團員的匯報,及時進行分析、歸納,以便有效地制定工作計劃,調整工作安排。
5. 會議制度
5.1 各級團組織必須實行定期例會制度,每月開一次會,總結前段工作,解決存在的問題,布置后段工作任務,每次會議完畢后必須有書面記錄,備案存檔。
5.2 每三年召開一次全公司團員代表大會.
5.3 堅持開短會、開好會,盡量少開會的原則,能個別解決的不開會,能用電話、書面、口頭通知等形式解決的不開會。
5.4 任何會議,主持人必須嚴肅會議制度,充分發(fā)揚民主。
6. 獎勵和處分條例
6.1 獎勵條例
6.1.1 團內獎勵分為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
6.1.2 不定期給予在各項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先進個人和集體通報表揚。通報表揚要寫簡要材料.
6.1.3 授予榮譽稱號要經團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公司團委批準,還必須經團員所在單位的黨組織審查同意。授予榮譽稱號要按要求填寫登記表,存入團員檔案或人事檔案
6.2 處分條例
6.2.1 團內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消團內職務、留團查看、開除團籍。
6.2.2 警告、嚴重警告、撤消團內職務,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團總支審核,送公司團委審批;留團查看、開除團籍由支部大會討論并報院團委審批。
6.2.3 團員處分上報材料應有團支部大會通過意見,(會議時間、地點、到會情況、討論結果)犯錯誤人簡況(姓名、年齡、入團時間、現任職務)和所犯錯誤的主要事實及犯錯誤人書面檢討一份,連同處分材料裝入檔案。
6.2.4 處分決定做出以后,如本人不服,可向上級團組織提出申訴,并享有要求有關組織答復的權利。若受處分人無理取鬧,拒絕在處分決定上簽署意見的,經批評教育仍無效,則應及時把處分決定和本人意見一起報公司團委,經調查核實后,加重處分。6.2.5 處分時間,從上一級團組織批準之日算起,在沒有批準之前,不能剝奪團員的權利。
6.2.6 留團查看處分,在查看期間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能做入團介紹人,其他權利與一般團員相同,查看期間可根據本人表現來決定延長查看日期或提前恢復團員權利。
6.2.7 改變或撤消對團員的處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做出書面決定公司團委批準。
7.團委崗位職責
7.1 團委書記職責
7.1.1 主持團委全面工作,及時傳達黨委和上級團委的指示、決議,經常向黨委和上級團委反映情況,請示工作,并結合公司實際,提出年工作計劃的初步意見,經團委會充分討論后,制定具體計劃和實施方案。
7.1.2 定期召開團委辦公會議和團支部書記會議,討論團的工作。
7.1.3加強團委班子的團結,搞好團委班子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關心團干部的思想、學習、工作與生活,抓好團的組織建設和干部培訓,進行經驗交流,努力提高團干隊伍素質。充分發(fā)揮他們的積極性和獨創(chuàng)性,努力提高他們的各方面的素質,為他們的成長鋪路搭橋。
7.1.4 集中力量抓好各階段的中心工作,并經常督促和幫助各部門抓好日常工作。
7.1.5 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主動爭取黨委的重視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團的工作任務和上級交辦的有關事宜。
7.1.6. 開展調查工作,熟悉團情,掌握青年思想動態(tài),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7.1.7負責團內經費的審批。
7.2 團委干事職責
7.2.1.協助書記處理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務,做好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7.2.2深入到青年工人當中,及時收集和反映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團委書記匯報。
7.2.3 協助團委書記做好大型活動的組織和落實工作。
7.2.4負責團費的收繳,團員關系的接轉和團員證注冊工作。
7.2.5組織青年志愿者服務隊進行有意義的活動。
8.團支部工作
8.1團支部在公司團委領導下進行工作,團支部要領會、執(zhí)行上級團組織的指示精神,經常向團委請示匯報工作。
8.2團支部工作范圍
8.2.1 配合部門負責人對團員進行思想教育工作。
8.2.2 發(fā)揮團員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
8.2.3 安排團組織生活,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活動。
8.2.4. 發(fā)展新團員,開展"兩優(yōu)一先"創(chuàng)建活動。
8.2.5. 關心團員青年的切身利益,積極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幫助他們解決學習、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
8.2.6 鼓勵團員積極要求入黨,不斷向黨組織推薦優(yōu)秀分子,及時向黨組織匯報團員積極分子的要求和情況,協助團委做好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工作。
8.3 團支部組織生活的內容
8.3.1 對團員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務教育。
8.3.2 對團員進行團的知識和團的傳統(tǒng)教育。
8.3.3 討論團的工作任務,檢查團員完成團的工作任務情況。
8.3.4 在團內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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